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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中金岳霖哲学中的“能”与“式”

2016-05-14邓本强

青年时代 2016年6期
关键词:论道逻辑

邓本强

摘要:金岳霖试图用西方的逻辑方式建立起中国的形而上学体系,在这套体系中他抛弃了传统意义上的“中体西用”的观点,而是重新用西方哲学的视角来解决中国文化或者哲学遇到的问题。他有别于冯友兰的“接着讲”而是从源流“重新讲”,重新定义新的认识方式与形而上学、认识论体系,为人们重新确立获得知识的方法与思考的方式。

关键词:《论道》;能与式;逻辑;道

金岳霖认为在中国文化中,可以称为逻辑和认识论的意识不发达。所以,他的哲学的重要内容就是研究逻辑和科学的道理,说明知识的必然性。在《论道》中,他通过道、式——能、共相与殊相、理与势、无极、太极等一系列范畴,建立了本体论哲学体系。他的本体论的核心就是逻辑、科学的必然性。

他坚持以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为基础,同时作为他对知识必然性论证的起点。他将这一切归于“道”,但这个道不再仅仅是作为传统文化中万物起始的解释,而是更多的作为逻辑论证与思辨方式的阐述,因此金岳霖是“借中国之体,讲西方之式”。金岳霖在“道”中注入现代西方哲学的思想。“中国思想中的道,也许相差很远.如果相差很远,则我在这本书里的用字方法就是普通所谓旧瓶装新酒的方法”

本体论哲学的主旨在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自身。它区别 现象和真实的存在,它要在形形色色的现象中去寻找永恒的真实的存在,以便现象世界的存在找出理由和根据。在《论道》中金岳霖认为本体有两类,一为式,一为能,它们是最基本的分析成分。式、能之有是不依赖任何别的东西,相反,任何别的东西的形式和存在都离不开它们。任何个别事物都是由式、能综合而成,所以个别事物不是单一的本体。

他认为对于普遍问题休谟却没有足够的认识,他认为一切经验来源于印象,印象形成观念,这是客观单一的反映。金岳霖认为这缺乏普遍性,这种知识不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也不符合知识的必然性。

金岳霖认为“能”是个别事物,是质料“根本非任何相底成分”。“式”是“析取地、无所不包的可能”。能动的、有数量限制的“能”遵循现实原则出入于“可能”,导出了具体、个体等慨念,进而形成有规律,有秩序的现实世界。

金岳霖认为,能是不具备任何性质或没有任何规定性的“纯材料”。任何一特殊的事物不仅仅只是一大堆的共相、殊相堆积而成,共相,殊相表现在具体的个别事物中为性质、为关系。因此,对于任何以特殊的个体,只要我们用抽象的方法,把它具有的共相、殊相或性质、关系抽掉,最后就形成了所谓的“能”。能虽是形成万物的材料,它却不是万物。所以如此者,是因为仅有能还不足构成万事万物,能必须与式或可能结合才能形成万事万物。能没有任何性质,它没有个体事物所具有的在时空中存在与否的问题,但它却是实在的。

从能自身不足以构成万事万物、不能作为万事万物形成和存在的唯一的、最终的根据而言,能不同于历史上唯物哲学的物质或物质元素。因此金岳霖这里虽然肯定了能作为万事万物形成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这是他企图为传统经验性的中国哲学寻找一个新的出口,他认为经验性的思维体系正是中国科学滞后的原因。而为知识寻找一个新的出口,为理性打开一扇合理的大门,这一切都必须从传统的认识基础开始

能与式。

对于“式”,金岳霖认为式是“析取地、无所不包的可能”,可能是容纳能的框架。可能是实在,是非心非物的,它是实在的共相,具有普遍性。金岳霖这里的“式“同亚里士多德作为动力因、目的因的形式有相同之处。但金岳霖的式不仅仅是作为事物本质的含义,他认为形式是质料的框架,也就是式包含能,同时式也是一种逻辑和必然的。相对于亚里士多德相对性的质料与形式,金岳霖的式则为纯形式、纯质料。

金岳霖与亚里士多德关于“能与式”的不同认识,不仅只是单一的相对与绝对的区别,而是金岳霖将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论加上深深的现代意识,这也就是逻辑。由于式就是逻辑,于是逻辑就有了本体论的地位。金岳霖认为式或逻辑不仅仅是思维的规律,也是客观世界必然所要遵循的客观规律。

关于能和式的关系,也就是这两者如何构成个体事物?金岳霖与亚里士多德关于质料与形式的关系不同,亚里士多德认为形式是最终因、目的是完全的实现。金岳霖认为“式或可能是静的,但能却是动的,它老有出入”。在这一点上,他肯定了亚里士多德的看法,但他同时也将逻辑的必然融入两者之中,他认为式与能能最终形成个体事物是因为逻辑的必然规律。能虽然有能动性,但在与可能结合之前,它只是潜能。潜能不是现实的活动,可能无能也只是空的架子。要使二者现实,就必须使他们结合起来。能既为潜能,则它就不能现实地跑进或跑出死的静的可能。要出入于可能,它首先必须使自身由潜能变为现实,而它要成为现实又离不开可能。他这里始终没有脱离理性逻辑的要求,那就是两者的结合是因为自身的结合,也就是说没有外力推动的结合是因为两者自身逻辑的必然。

能既必然在式之中,则“无能的式与无式的能都是矛盾,矛盾就是不可能”。能与式之不可分既是必然,所以能必然会从潜能向现实转化,可能也必然会现实。因此现实世界及其中的个体事物的形成也就是必然的。能与式之不可分既是必然的,则能必然在式之中,而式中也必然有能。能与式的综合就是道。就事物之生或灭由能之出入可能而定,则能是积极主动的,它起着决定作用。任何可能的现实都是要以能为潜能、动力,任何是实质的东西之所以是实质,其根据在能,因为无能就无法实现。但能使纯料,它本身不具备任何性质,所以一事物之生活灭虽决定在于能之出入之可能。但一事物的性质及他物的关系却不来自于能。能“本身无所谓性质”,它“只能以它所出入的可能为性质”。事物的性质及事物之间的关系是可能给予或规定的。可能有质与量的规定性。现实世界及其中的个体事物的形成在于能之出入之于可能。

至此金岳霖的式能观有着西方传统本体论的观点,但同时却深深假如了现代逻辑哲学的影子。式既是析取无所不包的可能,是无限的,唯一的。但同时金岳霖又肯定了能的存在,能不死式,然而可能现实与否取决于能之出入。

能使毫无性质的纯料,所以能不死知识的对象,也不是感觉的对象。在这里金岳霖抛弃了亚里士多德与机械唯物主义的消极被动说,他还原了中国哲学中“能”的观点,认为能虽然为潜能、静的但他结合中国哲学的“气”说,这样才能通过《论道》构建中国哲学的本体论体系。同时现实原则也是金岳霖本体论体系中起到关键作用,这也是他深受休谟经验哲学的影响。他认为现实原则是沟通可能世界与现实世界的桥梁。由可能向共相、个体的过渡完全得力于现实的原则。现实原则是能的出入原则,而能的出入要以不悖为目标。要达到这以目标,就必须让同一的能同时进入许多相融的可能。这就是具体的,也就是个别事物。

金岳霖通过“能、式、道”构建的逻辑体系,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式的根据是逻辑原则,式本身是逻辑。而能根据于经验原则。逻辑原则只承认式,而把握不住能,经验原则把我住能,却不承认式。因此必然采用逻辑、经验比起的原则。金岳霖打破西方哲学传统的从自明体系开始的形而上学体系,从严格的逻辑演绎推导。这种抛弃观察的经验事实,从自明逻辑验证开始的体系对于中国哲学的合法性以及对于现当代中国哲学的改造有着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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