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在愉快的教学中学会创造音乐
2016-05-14李忠华
学周刊·中旬刊 2016年6期
李忠华
摘 要:小学音乐课程标准倡导“师生互动,共同学习”的开放式教学理念。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扮演多重角色,努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使学生学会感受音乐、想象音乐、创造音乐。
关键词:音乐;想象;创造
中图分类号:G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6)17-0320-087
音乐是一门艺术课,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引导学生积极思考、理解和感受音乐的美,用自己的想象去体验美、创造美,进而让他们在艺术的殿堂里受到熏陶,并爱上音乐课,真正融入到音乐中。
一、培养学生的音乐感知能力
音乐是一种发声艺术,要对其有感知,必须要通过听觉来完成。在音乐教学中,教师要培养学生的听觉能力,使他们通过听觉能力的提高来感知音乐的美。在教师的引导下,小学生对音乐作品中的节奏、音色、音高、调式、调性及力度等音乐元素有所感知,通俗地说就是会听,只有会听,听得懂,才可能喜欢听。因此,教师在课堂中要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音乐作品让学生去听,启发发展学生了解节奏的快与慢,音色的清纯与浑厚,音的高与低、轻与重。比如,一首悠扬的歌曲,我用快和慢两种速度演唱,让学生感受哪个版本更好?更适合这首歌曲的音乐意境。一首进行曲风格的歌曲,我用轻声的方法演唱,让学生体验一下前进是否有劲,是否能鼓舞士气。经过教师的引导,学生明白了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就要用不同音乐风格来表现。高兴与欢快相联系,忧愁与低沉相联系,激动与高亢相联系,赞美与深情相联系……有了这些感知,学生在演唱歌曲时就不会千篇一律,只会用一个声调去演唱,听完音乐作品也会有自己的理解,而不仅仅是用好听与不好听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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