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出台审计问题询问办法
2016-05-14赵棠
浙江人大 2016年6期
关键词:报告
赵棠
为推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日前,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专题询问办法》。
该办法共19条,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开展专题询问的对象、程序、要求等进行了规范。办法明确,审计问题专题询问会一般在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后举行,也可采取单独召开专题询问会方式进行,或采用电视直播、网络直播等形式举行。
办法还提出,市政府及受询问人需在3个月内,将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跟踪督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办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办理整改落实不满意的,可就不满意事项再次进行专题询问,或依法启动质询等手段进行监督,避免出现“屡审屡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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