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動力強勁 制度完善 大陸併購市場新動態

2016-05-14

台商 2016年7期
关键词:辦法非上市規定

近年來,在中國政府的主導下,中國大陸的產業結構及經濟增長方式正在發生深刻的轉變,中國本土企業之間收購兼併的動力越來越強勁,大陸資本市場的發展及收購制度的不斷完善也為企業之間的收購兼併提供了可靠的路徑及各項制度保障。

2015年8月31日,中國證監會、財政部、國資委、銀監會四部委聯合發佈《關於鼓勵上市公司兼併重組、現金分紅及回購股份的通知》,進一步優化了投資併購市場環境,中國企業兼併重組的步伐不斷加快。2015年度,中國大陸併購市場共完成了2,678起併購,併購總金額達1,680.29億美元,平均每起案例交易金額6,274.42萬美元(《清科2015年12月中國企業併購統計報告》)。2016年3月,中國大陸併購市場共完成了230起併購,其中披露金額的有156起,交易總金額約為126.96億美元,平均每起案例資金規模約8,138.17萬美元(《清科2016年3月中國併購企業統計報告》)。

拆紅籌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專案

近期,筆者帶領團隊完成了某非上市公司借殼上市的專案。本案例是目前中國大陸資本市場非上市公司收購上市公司的一個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該非上市公司是大陸目前制藥行業擁有全劑型、品種數量最多的制藥企業之一,而該上市公司是一家於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公司。

2014年,該非上市公司啟動A股上市計畫,筆者即帶領團隊即開始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提供法律服務。在中介機構的協助和參與下,交易雙方開始協商重大資產重組事宜。經過數輪談判,雙方就重組方案達成一致,即非上市公司的股東以持有的該非上市公司全部股權經評估後作價約70億元人民幣認購上市公司新發行的股票,從而實現借殼上市。

重組方案基本確定後遇到了一個關鍵而又重大的問題。該非上市公司曾經計畫赴香港上市,實際控制人在開曼、維爾京群島設立了一系列海外公司,持有香港公司的股權,並通過香港公司持有該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形成了「紅籌架構」。按照中國證監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規定及中國證監會的審核要求,擬上市公司應當股權結構清晰,因此借殼上市前應當拆除紅籌架構。拆除紅籌架構問題複雜、涉及面廣,主要問題包括償還境外借款的資金來源問題、資金出境涉及的稅務問題、股權轉讓涉及的商務部門、工商管理、外匯管理及稅務部門的審批流程安排等問題。

由於問題複雜,各方意見不一,方案不斷反復,經過數月的研究和協商,最終在筆者的主導下,確定了符合法律規定並照顧到各方要求的方案,並全程指導,最終順利拆除了紅籌架構。筆者帶領的律師團隊專業、高效的服務為本項目的成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外商併購內資企業的興盛

隨著中國大陸境內投資環境及外資監管體系的不斷完善和成熟,外商投資也是日益興盛,從最初的綠地投資發展到了目前的外資併購。根據中國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披露的數據,2015年1至12月,以併購方式設立外商投資企業1,466家,實際使用外資金額177.7億美元,同比分別增長14.4%和137.1%,併購在實際使用外資中所占比重由2014年6.3%上升到2015年的14.1% (參見《中國經濟網》)。

併購活躍,就更要熟稔相關法規。中國大陸資本市場關於企業併購的主要法律規定為《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下稱:「《收購管理辦法》」)和《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下稱:「《重組管理辦法》」)。

《收購管理辦法》由中國證監會頒佈,2006年9月1日開始實施,2014年10月23日最新修訂,對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做出了規定。《收購管理辦法》規定了要約收購及協議收購兩種收購方式,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通過向被收購公司所有股東發出要約,收購所有股東持有的被收購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協議收購是指收購人與被收購公司的股東協商一致,以協議方式收購被收購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收購人協議收購上市公司股份超過30%的,其中超過30%的部分,應當以要約方式進行。符合一定條件的,收購人可以向證監會申請免於以要約方式進行收購。

《重組管理辦法》由中國證監會頒佈,2008年5月18日開始實施,2014年11月23日最新修訂,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購買、出售資產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資產交易達到規定的比例,導致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資產、收入發生重大變化的資產交易行為做出了規定。《重組管理辦法》規定了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原則、標準及實施程序。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由證券交易所進行審核,如果重大資產重組構成借殼上市的,應當提交中國證監會審核。

猜你喜欢

辦法非上市規定
水滴轮的日常拆解与保养办法
调查
翻滚骰子有秘密
好办法 坏办法
浅议非上市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
本刊启事
企業投資經營系列談八 一張表看懂《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
勞務派遣 新政解讀(三)
关于非上市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