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著作者的人身权利
2016-05-14郑华丽
青春岁月 2016年7期
【摘要】著作者拥有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著作者的人身权利,其人身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人身权是基于作品与作者的人格精神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而产生的、存在的。因此,人身权永远依附于作者,一般不能转让、继承或被剥夺,因而没有时间限制(除发表权外)。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著作者的人身权利无疑是对著作者及其作品的一种法律保障。
【关键词】著作者;人身权
一、著作人身权的概念辨析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又称为精神权利,有的国家称为人格权,如:日本。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权内容是指著作权人对作品拥有什么权利。著作权内容分为两类,一类是精神权利,即著作人身权,与作者的身份密切相关,专属作者本人,一般情况下不能转让;另一类是经济权利,即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利用其作品获益的权利,可以授权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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