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法律的文化解释》看法律与文化的关系

2016-05-14杨鲁

青春岁月 2016年7期

【摘要】法律是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文化同样是法律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尽管法律经常被视为某种有奇特规则和怪异语言的独特领域,然而它实际上恰恰是某中文化据以表达某种秩序观念的具体方式。

【关键词】法律与文化;法律的解释;文化方法论

法学所研究的法律现象常常被人们理解为一种文化现象,尤其在法学研究所面对的与其相关的材料愈来愈汗牛充栋的时代,任何一种对法律的解释都不能给人们提供普遍信服的答案。于是,法学研究开始追求“一种更加包罗广泛的立场;它要求我们普遍地把法作为人类文化的现象来观察”。就像梁治平先生所坚持的一样,历史、哲学、文化、语言等都不是“法律以外的”东西,而是与法律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法律本身也是一种文化,他用自己的语言去解决现实问题。

一、法与文化

文化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给它下一个严格和精确的定义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在1871年给文化下了个定义,文化或者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而言,乃是这样一个复杂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所有其他作为社会一员的人习得的能力和习惯。克利福德·格尔茨强调通过象征符号表现出来的意义模式为文化下定义,文化是指由历史传递的,体现在象征符号中的意义模式,它是由各种象征性形式表达的概念体系,人们借助这些系统来交流、维持并发展有关生活的知识以及对待生活的态度。……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