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东流去》:中原农民土地意识与文化心理的阐释
2016-05-14吴道毅
文学教育 2016年8期
吴道毅,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文学博士,主要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与中国现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兼任湖北文艺理论家协会理事。在《民族文学研究》、《光明日报》等发表学术论文、评论60余篇,出版《南方民族作家文学创作论》等专著四部,曾获湖北省少数民族文学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四”以来南方民族文学话语建构及其对民族文化建设的贡献》等多项国家、省级研究项目。
从很大程度上说,李准长篇小说《黄河东流去》沿袭了“十七年”文学的写作图式,因此打上了阶级叙事的鲜明烙印,难掩其主流意识形态色彩。然而,在主流意识形态外壳的包裹之下,有着作家主体意识的凸显,有着作家对于民族历史、文化的独特理解。正如李准在本书“开头的话”中解释说:这部作品“不是为逝去的岁月唱挽歌,她是想在时代的天平上,重新估量一下我们这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延续的生命力量。”[1]所谓民族的生存能力与生命力,正是通过中原农民身上得到深刻体现的。实际上,《黄河东流去》的重要主题之一便是对中原农民土地意识与文化心理的阐释,或许这正是作品取得成功的地方,乃至摘取茅盾文学奖桂冠。
一.中原农民的土地意识
谈到中原农民的土地意识,不能不从李准早期的短篇小说《不能走那条路》谈起。这篇小说发表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目的在于为当时的合作化运动鸣锣开道。小说通过土改之后出现的农民买卖土地活动的描写,得出了这样一个政治结论:中国农民不能走买卖土地的道路,因为土地私有制不能解决中国农民共同致富的问题,而走互助组、合作化的道路才是广大农民获得经济解放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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