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綦江草蔸萝卜生产技术规程
2016-05-14王冬梅周华银梁羽李萍萍王天明李德方
长江蔬菜·学术版 2016年8期
王冬梅 周华银 梁羽 李萍萍 王天明 李德方
中图分类号:S631.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3547(2016)16-0065-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A级绿色食品綦江草蔸萝卜每667 m2单茬产量3 000~5 000 kg的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肥料农药使用原则和要求,生产管理等系列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綦江草蔸绿色萝卜露地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8079 蔬菜种子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745 绿色食品 根菜类蔬菜
国务院令第3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3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基地应选择在无污染和生态条件良好的地区,远离工矿区和公路铁路干线,避开工业和城市污染源,同时田园应具有可持续的生产能力。
绿色食品綦江草蔸萝卜产地大气、土壤及灌溉水等环境条件应符合NY/T 391的规定。以耕层深厚、土壤疏松、富含有机质、排水灌溉良好的砂质土壤为宜。
4 肥料、农药使用的原则和要求
绿色食品綦江草蔸萝卜生产中施用肥料的原则和要求、允许使用和禁止使用肥料的种类等按NY/T 394执行;控制病虫为害安全使用农药的原则和要求、允许使用和禁止使用农药的种类等按……p>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