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上种树为何6年整改不了
2016-05-14秦宏胡胡晨欢
农村农业农民·A版 2016年9期
秦宏胡 胡晨欢
耕地上种树为何6年整改不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国家实施“最严耕地保护制度”的情况下,仍有一些地方基层存在早就被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事件,因基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文件式”执法而未予以整治纠正,导致耕地保护在落实层面变成“纸上谈兵”,而地方经济诉求未被满足是其重要原因。
专家建议,耕地保护政策落实到位,应强化对基层职能部门的督查和追责;同时,应从多方面综合考虑,“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提种地”这类现象背后反映出的是土地对于农民的吸引力开始下降,应从根本上完善制度,提高耕地收益。
“文件式”执法保护不利
2008年,江西省金溪县国土资源局为补充重点项目占用耕地,实施了一项名为“造地增粮富民”的旱地开发工程。2009年4月,项目竣工时共新开发旱地1700余亩,并由江西正邦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正邦林业)通过竞标,获得了29.5年的承包经营权。
根据国家对耕地保护和项目验收的相关规定,金溪县国土资源局与正邦林业签订的承包合同上约定,承包方只能在新开发的耕地上种植油菜、大豆、西瓜、玉米等农作物,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而实际上,就在正邦林业承包的第二年,就以种植农作物亏本为由,开始在承包地上大规模种植芳樟经济林。2010年6月,金溪县国土资源局发现了企业的违规行为,并对该企业下达过限期整改通知书。
2016年7月中旬,笔者在金溪县当年开发的旱地现场看到,虽然距金溪县国土资源局下达整改通知的时间已过去6年,但企业并没有恢复这些耕地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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