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耕地应让种粮“有赚头”
2016-05-14李斌
农村农业农民·A版 2016年9期
关键词:耕地
李斌
“监管侧”不能失位,“市场侧”亦应有更好作为,最终通过“收益侧”的显著成效,托举起粮食安全
据报道,在国家实施“最严耕地保护制度”的情况下,仍有一些地方违法占用耕地,屡禁难止。媒体调查发现,有企业承包耕地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种植经济林,国土资源部门下达过限期整改通知书,然而时隔6年,企业仍没有恢复这些耕地的用途。(见本期《耕地上种树为何6年整改不了》一文)
如果说粮食安全是一座楼宇,耕地无疑就是下面的地基。地基不牢,高楼难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明确指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然而现实中,耕地保护在落实层面却往往变成纸上谈兵,一些地方采取“文件式”执法或是以罚代管,客观上纵容了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的滋生。耕地保护困境,表面上看是一个执法监管问题,从更深层次看,耕地收益下降、种粮积极性不高则是主要原因。当种粮收益不如种树收益高时,耕地种树便成为一种经济上“合算”的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耕地保护执法难免出力不讨好。
近年来,“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提种地”的“谁来种地”问题,频频引起热议。年轻人嫌弃种地条件苦、不体面,一旦遇上旱涝病虫害,“种田还要倒赔钱”。耕地被擅自改变功能,同年轻人不愿种地,“病根”某种程度上都在于种粮收益太低。一亩水稻能产多少粮,一斤玉米能卖几块钱,化肥、农药、种子花费多少钱,这些琐碎的农民账本,另一头牵动着的,正是国家的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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