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空间中的伦理自我
2016-05-14白佳琪
法制与社会 2016年9期
摘 要 布迪厄与福柯的社会学理论都对“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布迪厄从宏观结构角度阐述场域形塑中的惯习生成和资本转化,福柯从微观个体角度讨论权力关系中的伦理自我。本文发现两者理论的关联,尝试提出在关系空间中研究自我的伦理建构,以助力现代性研究。
关键词 布迪厄 福柯 场域 伦理自我
作者简介:白佳琪,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社会学硕士,研究方向:文化与教育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3-278-02
行动与结构的二元对立是社会学家寻求现代性解决方案的重要突破点,布迪厄和福柯都曾尝试超越这种对立。本文从布迪厄的“关系性空间”与福柯的“权力关系”中,解读两者背后的结构化超越。
一、布迪厄的关系世界
布迪厄关注日常生活实践,并企图构建实践与反思统一的社会科学,他的批判结构主义试图打破笛卡尔哲学,力求从实践角度出发探索个体与社会的辩证关系。
(一)场域理论
场域是布迪厄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分析单位。作为一个足球爱好者,布迪厄将社会世界看作是由大量具有必然性、相对自主性和自身逻辑的客观关系空间构成的,其中“场域”被定义为由不同位置间的客观关系构成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造。“资本”与“习性”是场域理论的两个核心概念。受到韦伯经济社会学的影响,布迪厄认为场域是以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占有量与结构位置来划分的。他提出了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这三种资本基本类型,还提出“象征资本”这一概念,认为上述几种资本的呈现就是象征资本的形式。……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