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变市民 财政来支持
2016-05-14
农家顾问 2016年9期
关键词:农业


国务院2016年8月印发了《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负责人做了相关解读。
扩大覆盖:基本公共服务“随人走”,将持居住证人口纳入保障范围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也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途径。”财政部负责人表示,《通知》提出的10条政策措施,并非几项财政补助政策的简单叠加,而是全方位的系统重构。
农民工进城“扎根”难,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公共服务与人口流动 “两张皮”。我国有两亿多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常住人口,还没有完全享受到与当地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市民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与财政支持保障不健全有关。让进城农民与市民一样,享受同等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
《通知》明确,创新机制、扩大覆盖,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使其逐步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并创造条件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
在义务教育方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逐步完善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将按在校学生人数及相关标准分配资金,实现“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在基本医疗方面,加快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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