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基层政权的“空心化”
2016-05-14陈忠海
中国经济报告 2016年9期
陈忠海
太平天国“高调”起事,丝毫不在意起义是否保密,显示出晚清时期基层政权体系已经失效了
基
层政权建设是整个社会有序运行的根基,历代统治者都视县以下政权建设为大事,从秦汉的乡里制到清代的保甲制,都有一套细致的管理体系。
曾经的制度很严密
清世祖入关后就颁布了编制牌甲的命令。据《清史稿》记载,州县城乡每10户立一牌长,每10牌立一甲长,每10甲立一保长。每户发给印牌,上面写着姓名丁口,“出则注所往,入则稽所来”,就连寺观也一律颁给,“以稽僧道之出入”。客店都有一个登记簿,上面“书寓客姓名行李,以便稽察”。如果违反有关规定,将受到处罚。《大清会典事例》记载:“自城市达于村乡,使相董率遵约法,察奸宄,劝媺行,善则相共,罪则相及,以保安息之政。”
根据这样的组织形式,自牌头到保长形成了三级组织体系,这一套制度如果严格执行,不仅可以把全部农户的基本情况掌握得一清二楚,把每一个村邑、家庭和社会成员都毫无遗漏地纳入基层管理体系中,而且对其中所有个体的一切行动都能及时掌握。除行政管理职能,保甲制度还承担了征收赋税、教化乡民、调解纠纷、救治灾荒、维持治安的功能,成为清政府稳定统治的根基。
但清中期以后保甲制度不断衰退。开始是由户籍制度改革引起的,清初规定每3年编审户籍一次,后来改为5年。编审户籍是保甲制度发挥作用的一种重要体现形式,编审频次的减弱意味着保甲制度作用的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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