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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环境下的真理观探讨

2016-05-14李晓琴

学理论·下 2016年9期

李晓琴

摘 要:大数据热潮一时兴起,万物的数据化引发人们对于通过数据挖掘的结果是否具有真理性进行了怀疑。大数据行为中蕴藏的哲学观点与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和实用主义真理观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将其与二者进行比较,对大数据环境下的真理观进行了探讨,以此呼吁人们树立客观、正确的价值观来认识数据化的大世界。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实用主义真理观;大数据真理观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9-0079-02

当前,“大数据”应用范围广,影响深。大数据环境下更加强调的是相关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是混杂性,而不是精准性。对于通过数据挖掘的结果是否具有真理性,人们便有了极大的怀疑。近代真理观的典型代表即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和西方实用主义真理观。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坚守唯物主义立场,更多强调事物的客观性;西方实用主义真理观有着唯心主义的偏向,更加强调“人”的主观立场,有效性。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挖掘有着马克思主义真理般的客观实在性,也有着西方实用主义真理观的人本主义思潮,对于新时期的数据化世界,人们理应持有一种新的客观的正确的真理观念。

一、大数据概述

信息技术的超速发展以及各种智能终端的相继出现把人类推向一个前所未有的信息爆炸时代,数据存储日渐增多,“已经从量变走向了质变”[1],自此,“大数据”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腾空出现,无论是科研领域、商界行业,还是人们的日常生活,“大数据”作为一个摩登词汇正穿梭于世界各地。有人说,2013年“是中国的大数据元年”[2],也有人把当前称之为“大数据时代”,如此可见,目前大数据趋势席卷全球。

那么,何为“大数据”,为何又将大数据称为“时代”,这是由大数据的特点决定的。第一,数据大。广义来讲指数据多、范围广、类型杂。当前“数据”表征世界万象,大数据已经渗透在各个领域的各门学科,数据结构纷繁复杂,多为冗余的非线性结构。第二,技术高。云技术的出现为大数据提供了方法论基础,使得大数据的收集、存储、整理和分析成了可能。第三,质变性。当前大数据趋势来袭,正在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大数据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加快,与云计算的结合从根本上开启了一个新的历史时代。

大数据热潮的出现颠覆了很多传统的科学思维方式,实现了对全数据的挖掘分析,在这一过程中,允许数据的不精确性,混杂性将是大数据的标准路径,不可避免。大数据环境下,人们更注重“是什么”,而不是“为什么”,倡导相关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飓风的来临和蛋挞的销售相关,对于沃尔玛员工来说,只需按结论行事,提高销售量即可,现象背后的原因便显得不再那么重要。这对人们寻求因果关系的常规思维提出了新的挑战,由此人们开始对由数据挖掘的结果是否具有真理性进行了怀疑,大数据环境下人们对于真理观该作何理解值得深思。

二、大数据行为与马克思主义真理观

马克思主义真理观是标志着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3]286。简单来说就是客观内容与主观形式的相统一。笼统来讲,真理是客观内容经过大脑加工,通过感官等主观形式表现出来的。真理是客观的,是对大脑感觉之外客观事物的反映。在这个意义上讲,大数据行为与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具有异曲同工之妙。大数据行为是客观事物或现象通过数据挖掘,经过人脑加工得出的结果。我们说大数据是客观的,源于三点。大数据研究对象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或现象;数据是客观记录的,不能随意捏造或更改;研究工具是客观的。因此,大数据行为符合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唯物论基础,同样是客观事物经过大脑加工通过感官表示的主观形式,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虽说马克思主义真理是对客观内容的反映,但最重要的是真理的内容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3]287,揭示事物之间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这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理观的核心。在此基础上大数据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大数据环境下云计算为其提供了技术支持。数据挖掘实现了对全部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允许数据的杂乱无章,根据研究工具得出数据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注意几点。对全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将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难免出现个别的数据失误,在整理和分析的过程中,冗余的数据将再一次干扰分析的正确性,最后出现的结果只能反映其中的一个问题,或者是一个问题的一个方面。大数据行为从开始就出现的数据误差很难保持结果的万无一失。更重要是,“预测,大数据的核心”,大数据的结果更多是对事件发生的预测,达不到对事物的正确反映,更谈不上是对事物规律的正确反映。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范围内,大数据显然不符合如此要求。

上文提到,马克思主义真理是客观与主观的相符合,真理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是建立在人类能动的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基础之上[3]286。这里强调“人类”和“实践”的重要性。大数据作用范围广,无论哪个领域都是建立在人们的日常行为基础之上。美国的target百货公司根据顾客的消费行为,预测女孩怀孕,为其投放对应商品的广告;国内的腾讯公司通过QQ、微信发布的日常心情,能够推断一个人的性格;百度根据搜索引擎的检索能够得知一个人的兴趣爱好……如此大数据的结果都是建立在人们的实践基础之上,人们的日常行为无意间成了大数据的研究对象。可见,大数据的实践基础,符合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实践要求。除此之外,大数据“人类”参与程度远远大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理观的人类能动的主观反映。马克思主义真理是人能动地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真理具有客观性、普遍性,没有阶级性,受益于全人类。然而大数据行为人为因素的参与力度大大增强,通过数据挖掘的结果怎样使用,为谁使用,其中伴随很多错综复杂的人为因素。大数据本身没有阶级性,但是由于人的参与使大数据披上了一层朦胧的面纱,造就了现如今的数据垄断和数据鸿沟,让大数据的结果普及全人类,造福全人类,数据公开将是人类一项长期的巨大工程。

三、大数据行为与西方实用主义真理观

实用主义继承了主观经验主义的理论,在此基础上提出“经验是世界的基础”[4]56,实用主义的真理观也就不免陷入了主观经验主义的泥潭。皮尔士认为真理即“效果”,就是促使人的行动成功的主观信念。将真理归结为人的主观范畴,这是实用主义真理观的出发点也是最终归属。在此意义上,通过数据挖掘的知识是否具有真理,显然,不具有实用主义的真理观要求。两者的出发点截然不同。大数据建立在客观的事实和现实的实践之上,大数据作用的结果同样具有客观性,人类根据大数据的结果调整策略,在飓风来临之时将蛋挞与飓风用品放在一起,以此提高商品的销售数量,同样方便了顾客。是大数据的结果激发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促使人采取行动,而不是人肆意地操控大数据的发展方向。两者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西方实用主义的典型代表人物是詹姆士,他提出“有用就是真理”[4]63的著名论断。美国哲学家路德·宾克莱曾对此作了客观描述“实用主义给美国只关心实际行动,而不关心崇高理想提供了一个哲学依据”[5]12。实用主义真理观的提出进一步增加了实用主义的功利色彩。大数据行为讲求“实用”,却与实用主义的真理有着不同的意蕴。大数据倡导相关关系,忽视因果关系,很多问题上只需明白“是什么”,并非“为什么”,这种思维方式的改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事物的发展,毕竟我们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追究为什么飓风来临会增加蛋挞的销售,也许我们能够寻找一些原因,但是对于当前的大数据环境却不那么重要,促进商品的销售,方便客户需求才是最终的目的。在此意义上,大数据行为何尝不是讲求“效用”,以最快的时间达到目的即可。但是大数据的“效用”与实用主义的“效用”有着本质的区别。实用主义真理认为,有用即真理,哪怕不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无可厚非。宗教不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能够起到安慰人们心灵的作用,便是有用的,是真理。但我们知道,大数据的研究来源是不依赖于人头脑的客观存在。

然而在另一方面,大数据却有着与实用主义真理观的相似之处。上文提到,实用主义真理观说到底是主观经验主义的范畴,无疑强调“人”的作用,为人服务,在一定意义来讲一些方面有着人本主义思潮的倾向。我们说任何理论以及事物的发展都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大数据也不例外。大数据源于人的实践,通过数据挖掘得出的报告,用于相应企业,开发更好产品,从而更好服务人类。这一点来讲两者有着积极的一面。但是“不讲原则,只讲效果”的方法论信条也让两者走向了一条崎岖的胡同。实用主义真理片面强调“效用”,不在乎过程和方法,也就失去了哲学本来应有的崇高情怀。大数据环境同样存在着这一问题,虽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搜集数据,分析数据,但是我们的行为时刻被“第三只眼监视着”,尤其是数据的二次使用、多次使用更将我们的隐私暴露在大众之下,造就了一些不法分子滥用数据,违法使用数据。大数据行为是否符合人伦道德,根据原则做事,大数据在未来的发展中应该进行更多的思考。

四、大数据环境下的真理观

大数据热潮方兴未艾[6],大数据引起的一系列思维方式的变革让人们对于数据挖掘的知识是否具有真理性产生了怀疑。然而这里的“真理”意指哪些内容,上文已经将大数据行为与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和西方实用主义真理观的内容作了比较,新时期对于大数据的真理观该作何新的解释,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大数据的哲学内涵。

英国大数据权威舍恩伯格对于大数据提出了鲜明的观点,倡导“是什么”,不追求“为什么”。在这个快餐经济的时代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我们不能忽略一些重点。《大数据时代》一书中提出“预测,大数据的核心”[7]16,但是在预测的过程中,是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依据,加上人类的思考,依照一定的规律得出结果。人类的“理性”参与了整个过程。在这个层面上,笔者特别同意黎德扬先生的观点,他说“人类是有理性的,总是凭着理性追求现象背后的本质和规律”[8],追求事物之间的相关性和因果关联。而因果关系则是相关关系的一种。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因果关系中的原因有主要原因、次要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等,主要的直接原因可能导致一些强相关关系,次要的间接原因则会形成一种弱相关关系。根据以上的分析,大数据中的预测本身就包含了一些因果关系在内,怎么能说大数据放弃因果关系呢?大数据行为依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畴中。除此之外,舍恩伯格指出要放弃精确性,接受混杂性。对于当前的大数据新环境,计算机存储碎片的杂乱性难以避免,难道就此放弃数据的精确性吗?不尽全然如此。世界上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大数据对数据的分析,事物的预测,是在不断接近真相,追求准确。如果说当前的大数据技术达不到对所有的数据万无一失,但是至少在不停追求精准性的道路上努力,否则我们难以理解不停收集数据、提高分析技术的举动,而科学的发展也就失去了意义。目前大数据行为顶多是认识道路的彷徨期,相信未来的大数据技术能够达到对事物的准确判断。

如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大数据行为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畴。大数据挖掘分析的结果不断接近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要求,同时吸取西方实用主义真理观的积极之处,继承实用主义真理观合理部分,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发展,毕竟大数据行为最终目的是造福人类。总之,大数据环境下的真理观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加之人的主观能动性,不断预测更准确的结果,是客观和主观的相对符合。当前的大数据真理观的发展是克服实用主义真理观的不足和追求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过渡阶段。大数据的新观点给哲学提出诉求,哲学理应给予回应,作为新时期的我们要以辩证视角看待问题,突破常规,理性看待大数据环境下的真理观,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认识大数据,融入大数据,与大数据共生共存,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晓强,蔡端懿.大数据对于科学研究影响的哲学分析[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4(11).

[2]黄欣荣.大数据对科学认识论的发展[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4(9).

[3]本书编组.马克思主义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4]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现编(上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5]宾克莱.理想的冲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9:12.

[6]万剑锋,刘山松.大数据热潮的分析与审视[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5(9).

[7]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M].盛杨燕,周涛,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

[8]黎德扬.信息时代的大数据现象值得哲学关注——评《大数据时代》[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