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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粹主义:生成、传播与治理

2016-05-14郭佳佳

学理论·下 2016年9期

郭佳佳

摘 要:网络民粹主义以网络场域为传播媒介,立足“人民审判”的合理性这一政治逻辑,形成了从议题构建到社会动员的传播路径。它是民粹主义思潮在网络空间形成与传播的结果。扭转网络民粹主义倾向要采用综合治理的方法,最根本的方法是创造和谐的社会秩序。国家一方面要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培育参与型政治文化,增强公民的政治认同;另一方面则要加强网络立法和网络监管,构建健康的网络公共领域,培养媒体的公共品格和公民道德自律。

关键词:网络民粹主义;网络场域;公共舆论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9-0049-02

2016年1月底,“帝吧出征、寸草不生”的口号成为线上线下的热门话题。如同近年来的一系列网络公共事件,从个体事件的产生到网络舆论的形成,从网络空间的虚拟聚集再到现实世界的组织行动,网络民粹主义愈演愈烈。这一问题的产生和发展植根于社会的复杂矛盾之中,对公共治理过程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基本理论与概念界定

网络民粹主义是民粹主义思潮在网络空间形成与传播的结果,是民粹主义发展的新阶段。在2015年中外十大思潮调查评选中,民粹主义位居第四。但是,迄今为止民粹主义仍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学术界也没有研究出一套严密、核心的理论体系。《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曾指出:“在思想层面上,民粹主义被认为是一种有着复杂历史、心理和社会经济根源的政治心态。在制度层面上,民粹主义是现代化的产物。”[1]阿伯茨和拉曼斯在分析民粹主义的特征时,强调了作为整体的人民的核心地位[2]。俞可平将民粹主义概括为:“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依靠平民大众对社会进行激进改革,并把普通群众作为政治改革的唯一决定性力量;通过强调诸如平民统一、全民公决、人民的创制权等民粹主义价值,对平民大众从整体上实施有效的控制和操纵等。”[3]林红认为民粹主义强调“极端的平民化倾向,并把底层大众作为合法性的最终来源,民粹主义者认为社会底层是历来受压迫、受剥削最深,因而最具反抗精神的阶层,是挑战现行的不公正和不平等社会体制的最重要力量。”[4]可见,民粹主义是一种人民不满现状的政治心态,是一种反对精英主义而极端化民众权威的价值诉求,其核心观点是强调人民在公共领域的创造性和影响力。

传统沟通传播方式的制约作用使民粹主义的影响力相对有限,互联网的出现为民粹主义提供了嬗变的新型环境和条件。一般认为,网络民粹主义就是以互联网为媒介而形成的新型的民粹主义,一方面仍保持着传统民粹主义的价值诉求——维护“草根阶层”的利益,另一方面它也有着不同于以往传统民粹主义的独特形式[5]。相比于传统的民粹主义,网络民粹主义的参与更为彻底、直接,因为它是分散型的,没有代表,没有机构,任何人均可以进行自由表达并可能在网络空间获得无数人的回应[6]。这种极端、偏激,甚至暴力的情绪表达并没有经过特定的政治包装,一旦形成大范围的公共舆论,无疑会给国家稳定、社会秩序以及普通民众正常生活造成极大伤害。因此,探寻网络环境下民粹主义的生成机制和传播路径,并尝试提出网络民粹主义治理的建议,对健康的网络公共领域的构建和协调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有重要意义。

二、网络民粹主义的生成机制

(一)现实根源:转型时期的社会矛盾加剧

正如社会心理学派对现代化过程的分析,社会变迁打破了传统的利益格局,某些社会成员由于未能获得预期收益甚至利益受损而产生了相对的被剥夺感。特别是近些年来贫富差距拉大、腐败问题层出和社会公正缺位等导致人民对公权力的不满情绪高涨。改革的艰巨性和市场化取向客观上使大众阶层中一部分人出现“相对贫困化”,沦落为底层并逐渐形成一个底层社会[7]。底层社会的民众缺乏向上流动的机会,仅仅依靠并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无法改善他们的生存环境,这也成为民粹主义滋生的温床,特定公共事件的出现会使这种不满情绪以极端或激进的形式爆发出来。在相当多的涉及官、商、学的网络公共事件中,大量网民一边倒地站在相对弱势的一方,对权威、精英进行质疑与鞭挞却未能理性地分析事件的本质。

(二)技术条件:互联网的支持与媒介工具的革新

互联网以其平等性、虚拟性和互动性的特点为民粹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使得网络场域成为精英阶层与平民阶层平等表达观点的平台,公民的言论自由尺度被无限地放大并快速传播,这为网络思想的复杂化、多元化奠定了技术基础。同时,新媒体工具的广泛应用赋予了网络信息传播的自媒体化方式,使网络与民粹主义的结合更加便利,网络民粹主义也由此拥有了新的产生条件。社会公众使用个性化的移动终端设备,可以随时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低的成本将社会生活中的失范现象发布到社交平台上。德国学者乌尔里希·贝克曾指出,“人类步入后工业社会的风险,往往与媒介的发展密切关联,由传播媒介建构或呈现出来的,具有‘媒介化风险的特征。”[8]

(三)文化诱因:传统文化的影响与大众文化的盛行

中国具有根深蒂固的“民粹主义”的历史传统,“民本主义和平均主义虽不是民粹主义,但可以成为民粹主义的文化土壤。普通民众长时间处在权威精英的压制之下,急需宣泄压抑情绪的出口。”[9]中国传统文化一方面高调强调“民本”,另一方面却没有制度化的设计使人民有效表达自己的想法并限制统治者的权力,一旦人民无法找到摆脱压迫和奴役的出口,会导致极端的反精英、反权威和平民化倾向。当今时代,基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传播模式,大众文化通过网络得以盛行,多样化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思潮使得社会公众开始对传统的文化权威产生质疑。网络文化与后现代主义的娱乐主义相结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大众文化,被社会公众自觉接受并迅速普及繁荣。

(四)网络公民意识:理性与非理性的博弈

网络公共舆论的意见表达方式往往被分为理性表达和非理性表达:或是有目的、有意识的理性表达以澄清网络事件中的谬传,还原事实真相,引导人们权衡利弊、谨慎行事;或是带有情感性的非理性表达使人们以偏激形式发表意见、展示观点,引发逾越道德底线、冲破法律藩篱的言行。群体往往是非理性产生的温床,群体意志的聚会性和多变性会导致非理性情绪的滋生和蔓延。法国著名群体心理学家勒庞认为,“聚众淹没了成员的理性和自我意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集体心智,即所有个人的情感和观念都朝向同一个方向,他们有意识的人格特性消失殆尽。”[10]正因为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使得大量极端化语言在网络上泛滥,极易营造集体狂热心理并导致群体极端化。在不加节制的线上传播中,非理性的社会情绪湮没了社会公众的理性反思和主体自律。

三、网络民粹主义的传播机制

(一)传播实践:从议题构建到社会动员

代表底层社会的批判性思潮的兴起是网络民粹主义传播的思想武器,而特定公共事件的出现构成网络民粹主义传播的契机。一些激进的“底层社会”代言人通过对公共事件如贫富对立、官民冲突,甚至延伸到房市、股市、物价等引起社会共鸣的议题进行加工、构建,并利用新媒体发布,使其进入公众视野。首先,民粹主义者会通过挖掘更多相关事件的细节,故意进行强调和发出引导性的暗示。其次,他们会结合社会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事件贴标签。最后,通过话语垄断将事件援引到整个政治生态。例如,给当事人扣上“富二代”“官二代”等帽子;通过爆料虚假的敏感信息引起围观;通过谩骂和渲染激起社会情绪以及对理性声音的压制等。借助人民对“权贵”仇视以及极端的主持正义心理,很容易在网上形成大规模的社会动员。

(二)传播媒介:网络场域

“移动终端前置,使得网络舆论酝酿、形成的速度加快,话语权争夺将日显激烈,民粹化的传播实践也日益常态化。”[11]布迪厄曾提出,场域是一种社会空间,是人与人之间得以区隔的差异关系,不管是个体还是团体,都是按照差异关系而存在的[12]。随着网络公共舆论的兴起,新场域在网络空间中逐渐形成,凭借强势的话语权,成为网络民粹主义肆无忌惮传播其思想的平台。民粹主义极为巧妙地为网络场域营造了无视法律、无视道德且不计后果的错觉,并制定了代表“人民”的“言说框架”且要求场域中任何人都按照这个框架进行表达,仿佛这样就是合情合法的,从而“成功”地为公权力和社会制造了压力。

(三)政治逻辑:“人民审判”的合理性

网络民粹主义的逻辑起点是“人民审判”的合理性。即对现行的法律制度表现出强烈的不信任并试图重建一种所谓的正义秩序。他们试图控制舆论走向的意图就是“将普通事件转化为政治事件,将普通案件拖离法律轨道,将涉及少数当事人的事件转变为全民事件,将法律审判的事件转变为舆论审判事件。”[13]借着“人民”之光,引发公共舆论的洪水,使某些个人遭受戕害,他们是不用承担责任的。这一过程中不能忽视的是网络民粹主义对“人民审判”的包装,即将部分人神圣化为人民、百姓,他们是纯洁、朴素、善良的[14]。在新媒体领域引用“人民”的概念引导舆论,当公共舆论代表了合法地对真相的寻求时具有积极意义;但如果代表了一种“多数人的暴政”时就会产生破坏作用。

四、网络民粹主义的治理建议

从网络民粹主义的生成机制看,其呈现了社会改革、技术革新、文化传统的结合。与之相对应,网络民粹主义的治理既要从宏观整体把握,也要从网络场域和个体层面具体分析。

转型时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是网络民粹主义产生的现实原因,那么要消解网络民粹主义,最根本的方法还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同时让更多的民众分享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积极缩小收入差距,减缓阶层对立和冲突,消除部分社会群体的被剥夺感,营造公开、公正、公平、和谐的社会秩序。与此同时,要完善普通民众政治参与的途径,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引导多种社会群体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民粹主义泛滥的背后正是对现行制度体系的不信任,“这正是由于公众参与缺乏导致的公信力缺失。在这种条件下,不仅不能遏制公众的参与,还要创造条件发展更加广泛的参与。”[15]内生型政治效能感的提升可以使社会成员增强对政治体系的认同,并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和确立民主政治的价值内核。因此,参与型政治文化的传播和普及,是网络民粹主义治理的现实策略。

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媒体的公共性建设,将媒体打造成使民众能充分进行自由交流、真诚沟通、针砭时弊、监督权力的平台。掌握网络媒体的话语权不仅是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方面,而且也是重要的治理艺术。政府机关要加快网络立法,既保证公民可以合法地将思想和认识通过网络自由地表达出来,又要追究泄露国家机密、歪曲社会事实、恶意人身攻击等危害性行为的法律责任。此外,要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网络监管,一方面对引起关注的公共事件及时、客观地公布真相,积极地利用网络进行说服、教育和引导,消解网民的极端情绪;另一方面要利用技术手段过滤恶意利用网民情绪煽动网络民粹主义易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信息等引导网络舆论。

最后,个人层面上,网民的理性自制和道德自觉至关重要。要引导网民明确网络场域中权利义务关系,使得公民在行使发表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为个人言论负责,尊重他人的权利。此外,要加强对网民媒介素养的教育,提升其自律意识。在面对网络上纷繁复杂的信息时,要有所辨别,通过冷静思考和理性判断,做出回应与否的选择。特别是具有“乌托邦冲动”的青年群体,要提高责任伦理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使自己的网络公共参与更加理性有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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