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创:一类疫苗接种副反应改由第三方保险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2016-05-14马福宝
莫愁·家教与成才 2016年5期
马福宝
前不久,《中国青年报》刊发了8岁儿童因接种疫苗致瘫的报道,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自四年前打完疫苗就高位截瘫了,此后他再也没有站起来。
据统计,我国每年疫苗预防接种达10亿剂次,较重疫苗不良反应概率是百万分之一到二,这意味着每年要有超过1000个孩子接种疫苗后产生较重的不良反应,极少数可留下终身残疾。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看,也许这个数字微不足道,但对于每个不幸的家庭而言,却是百分之百的苦难。
在日本,这种低概率、高痛苦的事,被比作“恶魔抽签”。补偿补助成为不幸“中签”家庭的唯一希望。
2016年,江苏省在全国首创一类疫苗接种副反应补偿第三方支付的管理模式,从制度保障上给予“不幸”的孩子及其家庭以人性关怀。
去年,江苏省卫计委和江苏省财政厅下发《江苏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苏卫疾控[2015]2号),规定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补偿。
今年,江苏省卫计委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的通知》(苏卫疾控[2016]2号)规定,从2016年1月起,接种一类疫苗出现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补偿。补偿费用由省级财政通过预防接种专项经费安排,向社会招标采购基础保险,本年度中标保险公司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什么人可获得补偿?
在江苏省范围内接种第一类疫苗,并于保险期限内生效的、调查诊断结论或鉴定结论符合保险补偿范围的病例,若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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