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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當醒思

2016-05-13區家源

澳门月刊 2016年5期

區家源

香港一則:“無業六旬父性侵5歲女 母曾悉情無跟進”新聞,听落來似是荒誕無稽之談,但卻是鐵一般的事實。據案件顯示,父親無業,母親持內地雙程證,女兒自5歲來港定居,父女二人合共每月獲政府綜援7千元為生計,我們非專家人士來判斷當中是非曲直,但是我們卻可以由此反思香港社會提供一個如此發逹的社會保障系統到底有何破綻之處?政府在為有需要人士提供生活支援時有否設置相關門檻?有否專業社工介入及評估這筆善款有否用得其所?以及有否審查是否有人為了政府綜援而故意長年無業?想想倘若該無業父並未能因“無力撫養女兒”而獲得社會綜援款項為生的話,又會否因手停口停而拼命工作,從而非無所事事有閒情做出有違常倫的大悪?四年期間,嫌犯對其幼女施暴的正當理由常常是不給飯吃,而同樣不合常理的是,女童多次向母親投訴其父對其所犯的罪行,該名母親竟以害怕其夫(害怕拿不到香港身份證?)的理由扮作不知情,實情等同默認了嫌犯對其女的所作所為。另外,女童就讀香港某小學數年,校方對這名女童家庭狀況有否知情,有否關心過女童的生活,同時女童在多次向母親求救而得不到幫助後,校方有否覺察其處於極度沒有安全感的種種蛛絲馬跡,還是校方人員根本上也是無視女童的求助……

儘管只是一宗個別的不幸個案,但足以令人人不安,身為教育界社會事務工作者,在震驚和憤怒之餘,當醒思事件背後的深層次影响,而不是明知出了問題,仍理所當然地刻意迴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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