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让渡
——以毕福剑不雅言论视频事件为例
2016-05-13周旭东
视听 2016年4期
关键词:网络环境
□周旭东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让渡
——以毕福剑不雅言论视频事件为例
□周旭东
摘要:在互联网空间中,每个人随时都可能参与到曝光和被曝光的进程中。在这个过程中,公众人物由于其身份特殊性而使其在个人隐私权和公众的知情权之间形成巨大的矛盾,公众人物隐私权逐渐让渡于公众的好奇心。本文以2015年毕福剑不雅言论视频事件为例,在定量研究的基础上,将公众人物隐私权让渡过程中的压力来源总结为现实压力和媒体压力,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协调矛盾的对策。
关键词:公众人物;隐私权;网络环境;毕福剑
2015年4月6日,一段疑似央视著名主持人毕福剑在饭桌上唱评《智取威虎山》的视频流出。视频中毕福剑边唱边戏谑,对毛泽东使用了羞辱性词汇。事件在微博等媒体的全民窥探和抨击中,持续发酵。4月9日晚8点02分毕福剑在微博就不雅视频一事道歉。4月10日,网曝毕福剑已被央视停职。
隐私权作为人的一项基本人格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在网络空间背景下,似乎每个人开始真正享有自由表达观点的权利,但是某种程度上自由也伴随着风险,通过各种途径甚至包括非法途径,获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变得更加的随意与方便。“公众人物”,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其个人隐私更容易被挖掘,并且往往能吸引到更多的关注。毕福剑不雅言论视频事件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在全民窥探中,展现了公众人物隐私权和公众知情权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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