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陪审团制度的考察
2016-05-10陈玲玲
卷宗 2016年3期
1 英美陪审团制度的起源
由于古希腊和古罗马都曾最早建立过奴隶主或自由民集体裁决的司法制度,因此被看作为陪审制度的发源地。 在古希腊的众多城邦中,无论是采用贵族政体的斯巴达还是采用民主政体的雅典,在司法裁判中都采用“集体负责制”。在貴族政体的斯巴达,贵族会议由28个年满60岁的贵族组成,这28个贵族通过选举产生,产生后的贵族代表会议对诉讼纠纷进行裁决。民主政体的雅典则是由民众大会行使司法审判权,此时的民众大会由自由民组成,在城邦中一旦发生诉讼案件,都会交由民众大会进行司法裁决。古罗马的司法裁判权由当时的民众大会掌握。与古希腊的民众参与集体裁判方式相比,古罗马的集体裁判方式有一定的进步,一方面,出现了司法权与行政权分工的情况,例如公元前2世纪古罗马设立的刑事法院。另一方面,民众参与司法裁判的方式和程序都更加理性化。遗憾的是随着古罗马帝国的消亡,陪审制度的萌芽在古希腊和古罗马只是昙花一现,随着帝国的消亡,陪审制度的发展中心转移到大不列颠群岛。
2 英美陪审团制度的形成
陪审制度虽然萌芽于古希腊和古罗马,但是现代陪审制度的故乡却是英国。自诺曼时代以来,被“征服者威廉”带到大不列颠群岛的陪审制度在英国已经历经几千年的岁月沧桑,不断被发展和完善。经历了由最初的团体证人到团体裁判者的变迁。法制史学界主流观点认为英国的陪审制度源自于法兰克王国的调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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