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档案利用中的公民隐私权保护研究
2016-05-10顾晓颖
卷宗 2016年3期
关键词:保护
摘 要:随着公民档案意识的提高,婚姻档案渐渐在公民的生活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婚姻档案在很大程度上涉及到公民的隐私权,本文通过多个案例,揭示婚姻档案利用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如婚姻档案隐私权归属问题、利用中的查询主体与隐私权的关系、利用中公民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等,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婚姻档案利用;隐私权;保护
1 我国婚姻档案利用与保护公民隐私权所产生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各类档案法律法规中虽然都有条款间接表明公民的隐私权应该在档案的利用过程中得到保护,但在实际利用工作中,还是会产生很多问题。在这里笔者认为婚姻档案在利用工作中与公民隐私权保护可能产生三方面的矛盾与问题。
(一)婚姻档案的隐私权归属性问题
案例1:
因为一起债务纠纷案的需要,原告代理律师褚中喜到江岸区民政局查询被告婚姻状况,民政局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予以拒绝。褚中喜以该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为由,状告该局行政行为违法。
这个案例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婚姻档案能否公开上。律师以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为由状告民政局,而民政局认为婚姻档案属于个人隐私因此拒绝查询。夫妻关系的确与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都没有关系,那么夫妻关系难道就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吗,公民的隐私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其中就有婚姻状况,如结婚、离婚、复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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