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城市管理重要关系提升首都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2016-05-07柴文忠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16年2期
柴文忠
城市管理作为公共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昔日的“为城市管理市民”转变为“为市民管理城市”。“三分建设、七分管理”,随着城市建设越来越充分,城市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但现实情况是,城市管理相对滞后,存在着多头管理、条块分割、执法疲软、监督乏力等问题,城市管理运行不够顺畅、城市管理效果不够令人满意。为此,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妥善处理好城市管理中的11个重要关系,进一步提升现代化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
一、妥善处理好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关系
城市规划是前提,城市建设是基础,城市管理是保障,三者一脉相承,是典型的一体化关系,城市发展只有三者紧密衔接,良性互动,才能实现“龙腾虎跃”。
要加强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城市规划要创新规划理念,切实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确保“功能齐全不漏项”;城市建设要以规划为蓝图,从严实施,红线管理,保证“设施建设不甩项”;城市管理部门作为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用户管理部门”,要参与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建设等相关工作,城市规划、城市建设部门要及时将城市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情况提供给城市管理部门,征求调整完善的意见建议,确保各类设施按标准设置、各种功能齐全配套。建立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实施情况的评估反馈机制,城市管理部门在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方面的问题,可以采取“建议函”的方式向城市规划、城市建设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为完善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工作提供“用户意见”。……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