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志书记述劳动人事浅见
2016-05-05詹跃华
黑龙江史志 2016年1期
詹跃华
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而发生变化,逐步完善,取得实效,已成为第二轮志书记述的重要内容。第二轮志书如何记述劳动人事,反映改革开放成果,是编纂人员必须探讨的一个问题。笔者围绕这一问题,从劳动人事的篇目设置、内容记述两个方面,谈点粗浅看法。
一、第二轮志书劳动人事的篇目设置
设置第二轮志书劳动人事篇目,既要确定它的篇章名称和集中与分散的问题,又要考虑其具体篇目的构成,做到科学合理,符合实际。
(一)区分劳动与人事两个概念的含义
设置劳动人事篇目,如果劳动与人事合设为篇章,就要确定篇章的名称问题。从已出版的第二轮志书劳动人事篇目看,有少数地方把劳动与人事两个概念混淆,认为劳动包含人事方面内容或人事包含劳动方面内容,于是出现两种篇章名称不妥的现象。一是用劳动作为篇章名称,其下包含人事方面内容。如江西省《吉安县志》(1986—2005)第二十一编劳动,设第一章人事管理、第二章劳动就业、第三章社会保障、第四章工资福利。二是用人事作为篇章名称,其下包含劳动方面内容。如江西省《浮梁县志(1994—2005)》第六篇人事民政设第一章人事、第二章民政,第一章人事下设第一节管理机构、第二节机构编制、第三节干部管理、第四节工资福利、第五节劳动管理、第六节劳动就业、第七节社会保障。
劳动与人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按照《现代汉语规范词典》(2010年5月版)的解释,劳动有三层意思:“一是人们使用工具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活动,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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