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有序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2016-05-04钱宪文
前线 2016年4期
钱宪文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2015年12月,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并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改革任务,明确实施步骤。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在结合北京实际、综合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参照国家指导意见及本市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职责进行了部门任务分解。
中共北京市委常委会第205次会议研究了《实施意见》。会议强调,结合北京市人口与社会环境现状,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新时期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本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非首都功能疏解战略要求,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本着“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法治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突出推进以下几方面改革:
一是依法有序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要求,本市于2016年1月1日在全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并开展两孩以内生育登记制度。按照中央《决定》要求,结合本市实际,要进一步完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相关规章,在再生育调节、奖励保障政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政策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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