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机制 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工作
2016-05-04武兴才吕夫民
方圆 2016年8期
关键词:机制
武兴才+吕夫民
2015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积极悔罪、回归社会,积极探索建立“专人专审、权益保障、品行调查、监督考察、法制宣传”五项机制,扎实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工作,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悉,该院侦查监督科已连续4年保持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专人专审机制。该院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派经验丰富、熟知心理学的女干警专门负责。充分发挥女干警心思细腻、耐心稳重的优势,注重从未成年人独特的生理、心理特点出发,对症施教,因势利导,既讲解法律知识,分析犯罪危害,又实施心理沟通和疏导,帮助其从思想根源上走出误区。
权益保障机制。该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绿色通道和快速介入机制,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做到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第一时间掌握案情、第一时间实施监督。审查案件时,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是否提供法律援助、是否核查出生日期等关键事项,严格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和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切实权益保障落实到每个过程、每个细节。
品行调查机制。该院坚持案件审查与品行调查相结合,深入家庭、社区、学校,注重调查分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道德品行和惯常表现,通过对家庭状况、性格特点、在校表现和社会活动等情况的研究剖析,进一步了解其成长经历、犯罪成因和动机、目的等因素,为准确审查案件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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