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儒家诗教观
2016-04-29高会燕
牡丹 2016年14期
高会燕
儒家“诗教观”由来已久,从孔子到后来的儒家学者,都推崇其“诗教观”。儒家诗教观对后世的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其本身也具有独特的文艺学意义。
一、先秦儒家之“诗教”观
“诗教观”由来已久,最初只包含在乐教之中,自春秋战国礼乐崩坏之时,诗教的地位才比乐教的地位高些。诗教虽是一个历史概念,但历来人们对它的认识不一。在读儒家经典如《论语》《孟子》等著作时,里面有很多地方提及“诗教”。基于此,笔者就儒家“诗教观”展开论述。
“诗教”一词最早出现于《礼记·经解》:“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这一段话提到,诗教为六艺之首,其基本精神为“温柔敦厚”。而对诗教的定义,则指的是诗的教化作用和社会功能,是儒家学者通过总结《诗经》的内容、性质和社会作用而提出的一种重要的文学主张。这在孔子的经典著作《论语》中大量提到。《诗》成为孔子教导学生的重要教材。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可见孔子认为《诗》的思想主旨纯正无邪,是人们通向学者的必由之路。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在孔子教导学生的过程中,也多引用《诗经》里的原话。孔子十分看重《诗》,甚至把《诗》作为自己的一个信仰。孔子曾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诗》是基本,所有的事情都需从诗开始,只有立好根基,才能长成参天大树。孔子这样谈论《诗》的功能:“《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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