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考试作弊更可怕的是什么?
2016-04-29张育仁
公民导刊 2016年8期
张育仁
考试作弊在当今就像流行性感冒一样,成为了弥漫在社会生活当中的一种公害。无论是在校园里还是校园外,大凡考试就“必然”会有作弊者在“地下”从事“秘密工作”,与监考者暗中进行较量。
当然,考场作弊并非今天才有,其悠久的历史恐怕自有科举考试以来就开始了。查古代历史典籍可知,历朝历代对科场作弊防范和惩罚都是相当的严厉。
如鲁迅祖父周福清牵涉科场舞弊案就被革职查办,打入大牢。光绪皇帝亲自督案并下谕旨:“周福清着改斩监侯,秋后处决,以肃法纪而儆效尤。”不过算他运气好,后来改为“牢固监侯”,即无期徒刑。这件事导致了周氏一脉家道衰落,否则那个叫周树人的能否成为鲁迅还很难说。
与古代相比,现今考场作弊之所以泛滥成灾,有的地方甚至达到有恃无恐的地步,的确与法律惩戒的“柔性”或者“无力”的情形多少有关。
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特意在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考试作弊入刑从此涵盖了诸如普通高考、研究生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公务员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和司法考试等国家考试等等范畴。法律威慑力加强,明显使失控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改观。可是,真正因为作弊而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并不多见,更遑论有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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