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群岛新区宏观税负变动因素分析
2016-04-28钱增山
经营者 2016年1期
钱增山
摘 要 税负可定义为税收与税源的一种比例关系,研究税负可以从不同角度揭示税收经济关系、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税收征管问题。舟山从“十一五”以后,税负经历了由低到高又逐渐下降的过程,衡量各因素对税负的影响程度,对于理解我国税制特点和指引税收征管工作都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 舟山群岛 宏观税负 政策建议
一、舟山群岛新区宏观税负测算及衡量
区域经济具有开放性的特点,体现在区域的生产要素和产品具有高度的流动性,这也造成地区宏观税负计算有一些困难。一般来说,区域税收的项目包括: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地方税。由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是本地口岸代为征收的税收,也就是说征税的产品不一定是本地企业和居民消费的,考虑到这点,采用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宏观税负=地区税收÷地区生产总值(GDP)×100
地区税收=国、地税税收收入(不包括海关代征税款)
(一)舟山群岛新区宏观税负测算
舟山市在2006年税收收入只有35亿元,到了2011年达到126亿元,6年间增长了3.6倍,增长速度惊人。即使以2006年为基期,用历年的CPI对税收收入进行平减,除去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2011年实际税收收入也是2006的2倍,增长势头同样是非常迅猛。在此期间,舟山地区GDP年均增长速度为18%,但税收增长速度仍超过GDP增长速度,这也使得地区宏观税负不断提高,从2006年的10.26%增加到2011年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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