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上海市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2016-04-28周淑慧
经营者 2016年1期
摘 要 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成为基层社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新生力量,为社区自治和基层民主注入了新的内容。但作为居民自治组织,其法律地位不明确、权利义务不清晰、法规政策不完备、运转机制不成熟等问题也逐渐显现。
关键词 社区自治 社区管理 业委会
一、业委会作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理论基础
(1)市场失灵理论: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在某些场合仅仅依靠价格调整并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即导致无效率的一种情况。为了弥补市场失灵,保障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吸收非营利性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就成了必然选择。
(2)政府失灵理论:“政府失灵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伯顿·韦斯布罗德提出的,他认为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其行为体现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但不能很好地满足甚至忽视社会中弱势群体及其他特殊群体的需要,为了避免政府失灵,主要方法是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能,在政府和市场之间寻求平衡,主张政府与民间力量合作,共同提供社会所需要的公共物品和服务,从而调动民间参与公共管理的积极性。
(3)志愿服务理论:非盈利组织部门的主要工具一直以来就是志愿主义,非营利组织的建立基于志愿主义精神。
另外,还有第三部门理论、社群主义理论等。
二、业委会产生和发展的背景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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