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乱象
2016-04-28徐炯权
女性天地 2016年4期
关键词:消费者
徐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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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背后的乱象
鼓动的言语,琳琅满目的商品,轰炸式的推销,总是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感和抢购的冲动。
案例一:减肥茶难消大肚子
“减肥不用吃苦头,轻松喝了肚子消……”李奶奶看了电视购物广告以后,买了两盒减肥茶,希望能减掉肚子上的赘肉,可是服用一段时间后,没有什么明显效果,她就打客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说她服用数量少,时间短,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建议她再买几盒。就这样,李奶奶又购买了10盒减肥茶。
喝完10盒茶仍然不见效果,李奶奶希望商家退款,但遭到拒绝。后来,李奶奶在医院咨询了专业医生,医生对喝茶减肥并不认同:“说茶含有大量微量元素和膳食纤维就可以减肥,那是无稽之谈,食物总量不改变,基础代谢不提高怎么可能轻松减肥?”
记者了解到,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案例二:电脑变板砖,信息“被共享”
翟大爷在一则电视购物广告中看中了一款价格为698元的平板电脑,据广告宣称:此款电脑具备上网浏览、玩网游和打网络电话不要钱的功能。翟大爷给小孙子买了一台,收货以后发现,平板电脑的功能并不像广告说的那么强大。更令他烦恼的是,各种诈骗电话随之而来,显然,他的个人信息“被共享”了。
“根据我们的调查,工作人员购买保健食品样品后,不断接到以电话或者短信方式进行同类产品或第二个疗程的推销,消费者明确拒绝后,仍然受到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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