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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一带一路”需要优先处理的关系

2016-04-25萨爱东

2016年10期
关键词:外交一带一带一路

萨爱东

构建“一带一路”需要优先处理的关系

萨爱东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世界格局逐渐产生复杂且深刻的变化,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逐渐面临严峻的发展问题及发展挑战。“一带一路”作为我国适应国际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等潮流的新型区域合作机制对我国国际舞台发展形势具重要促进意义,其所存在的所需优先处理的关系也出现新的变化。因此,本文主要对“一带一路”基本政策予以分析,后在此基础上实现对新型所需优先处理的关系予以研究,不断促进世界经济及文化的发展及繁荣。

一带一路;关系;经济发展

“一带一路”即丝绸之路经济带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目前我国最高国家级顶层战略,是我国与周边国家合作发展的重要引导机制,除此之外也包含了以我国自身出发的对外发展及外交理念,从而实现大范围与高层次、高水平的区域经济合作及发展,有利于国际社会格局的稳定性建设。

一、“一带一路”政策背景

(一)国内发展诉求

“一带一路”是我国新时期发展重要战略计划及措施之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性发展,我国外交政策也不断产生较大变化,从邓小平南方谈话到加入世贸组织再到世贸组织过渡阶段,我国此上外交政策多注重对东南沿海地区的对外开放,而较东南沿海地区而言的中西部地区发展落后,东西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及对外开放程度极度不平衡[1]。21世纪的中国已逐渐跨过加入世贸组织过渡的第三阶段,迎来全新的发展形态及发展诉求,故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及外交急需新的形势政策的有效支持,从而实现我国东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全覆盖,因此基于此背景之下的“一带一路”政策逐渐被提出。

(二)国际发展需求

目前,随着国际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我国在对外发展中逐渐面临经济全球化重心由多边主义向区域主义转移的新型国际发展环境,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世界经济多边贸易规则产生并实施的重要世界经济发展平台,随着21世纪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多哈谈判问题的产生导致多边主义有效性遭到质疑,更多的国家逐渐倡导区域主义[2],因此在多因素的影响下,构建并参与以自由贸易区为背景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逐渐成为现代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潮流及形势,WTO的经济发展理念及方向也出现一定改变,故在此大的全球经济格局变化之下,我国新的对外开放政策需满足区域主义, 因此“一带一路”便是在区域主义的经济合作策略之下为实现经济全球化发展、促进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性扩展政策。

二、构建“一带一路”需优先处理的关系

(一)政府与企业关系

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问题是“一带一路”政策下亟需处理的关系问题之一,政府是“一带一路”政策实施的重要领导者,而企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若无政府则无法实现政策实施,若无企业则无法实现政策可持续发展,导致“一带一路”逐渐成为对外援助类项目,企业在发展中以自身而言无需为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而牺牲自身发展利益,因此我国在该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需注重企业在政策实施中的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国内外企业跟进政策实施步骤,落实亲诚惠容外交理念,使各企业积极服务于国家外交。

“一带一路”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首先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合作,该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最大限度的获得周边国家认可及支持,解除各国对于我国领土、领海归属问题中的误解,积极阻止各大国对于我国外交的阻碍,因此政府部门需积极采取外交宣传手段[3],对此上问题予以有效解决,为“一带一路”政策实施建立良好外交基础;其次“一带一路”在实施过程中具有多类型合作机制,因此我国政府需在国家层面上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合作机制需求对相关合作机制予以合理性规划;最后,还应注重政府间融资机构的建立,在各参与国不同经济诉求以及满足国际金融机构标准的基础上实现融资机构建立。

(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各自具不同的职能及目标,在“一带一路”政策实施中应注重二者之间的有效平衡。“一带一路”在对外开放中包含经济领域的开放合作与非经济领域合作,同时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存在与多国之间的领土及领海争端,因此在未来社会发展中,我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之间的政策建设会扩大到外交领域,故易导致国家利益地方化问题产生。在“一带一路” 实施中,为有效促进我国沿边省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地方政府需具备一定程度的外交自主权,但我国中央政府是国家外交政策权的控制主体,因此需极度平衡二者之间的外交自主权力,地方政府应以国家为中心考虑地方经济及非经济目标建设,保证国家利益。

“一带一路”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易对其产生理解偏差,将该政策的对外开放及促进改革的功能误解为区域经济发展、投资项目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因此该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注重其对外开放引导,避免区域经济的理解差异,同时还应注重其与国家投资项目的差异划分。

(三)历史与现实关系

“一带一路”基于我国古丝绸之路产生,我国以和平手段实现对外贸易及跨种族文化交流始于西汉时期,后在不同的时期内,古丝绸之路均呈现不同的实现路径,古丝绸之路作为我国对外经济及文化发展重要文化遗产,在我国现代发展中具重要应用意义。在古丝绸之路文化的引导下,我国需明确历史及现实之间的相关性及差异性,注重对古丝绸之路文化的新发展及新理念。

我国各历史时期的古丝绸之路均有不同的布局,因此导致现阶段我国各地区对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及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具有不同的差异性认知。“一带一路”起点需注重古丝绸之路的传承性及现代经济及外交发展的基本性定位认知[4],因此“一带一路”作为我国新时期对外开放的重要措施需注重对中西部等多区域的涵盖,同时还应注重兼顾周边邻国,注重亲诚惠容外交理念的实施。

(四)经济与非经济合作关系

经济与非经济合作是“一带一路”重要发展方向,对于新外交形势下的经济合作及非经济合作之间的关系协调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在外交发展中面临众多此类问题,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对外经济合作注重意识形态合作,而并未引入市场机制,缺乏对经济效益的理解与建设,导致对外开放众多经济项目逐渐呈现对外援助形式,难以维持经济合作项目的有效开展及发展,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对外经济合作逐渐向市场方向发展,长期将经济合作中心置于政府大型项目合作,而缺乏对惠及民众项目等非经济项目的建设,操作形式不合理,致与周边国家近而不亲合作局面扩张。

“一带一路”注重实现“五通”及打造命运共同体,因此在建设中需涉及众多非经济合作项目,其中包含运输通道保障、区域反恐合作、领土及领海争端解决机制、海洋资源开发以及区域环境保护合作。保障运输通道的主要内容是保障海洋运输通道的安全性,在海洋运输安全保障过程中会涉及海盗打击、联合救助等方面的非传统安全合作,该类合作可有效解除西方国家对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误解;恐怖主义是多国发展建设中、影响政治及社会稳定的重要威胁因素,是区域合作的障碍之一[5],因此在“一带一路”基础上加强区域跨国反恐极度迫切;目前,我国东海存在与日本的钓鱼岛归属争端,南海与东南亚多国存在岛礁争端,在类似于此类领土及领海争端解决时需注重与各周边国家建立起应急机制及解决机制;若领土及领海争端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且若要实现“一带一路”对外开放政策建设,便必须建设构建海洋共同开发机制以保证政策的有效实施;参与我国“一带一路”对外开放政策的国家多属周边邻国,因此在地域条件基础上,我国应加强与各国之间的环境领域合作。

目前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有效实施,我国更应注重与各国家之间的非经济领域合作,同时还应注重经济目标及非经济目标之间的矛盾解决,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促进对外开放新政策的良好实施。

(五)机制化及非机制化合作关系

“一带一路”政策与我国现阶段所实施的区域经济合作具有合作机制等方面的差异性,“一带一路”注重合作机制的多元化建设,该机制的建设与亚洲经济发展、文化背景以及政治制度等均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一带一路”在施行过程中,其国家范围不仅仅只局限于我国周边邻国及亚洲区域各国家,在未来时间还有可能延伸至非洲及欧洲等区域,因此针对不同的区域文化及政治背景,“一带一路”需建设多元化的合作机制满足各区域的相对差异,同一区域内允许机制化及非机制化合作并存。

我国与周边邻国之间的地域性特征、基础设施的需求决定了互联互通的可操作性,在过去时间内,我国在铁路、公路等物质层面建设已逐渐累积了众多经验及发展优势,而在制度层面互联互通可以降低贸易投资壁垒为核心发挥其有效性;多元化合作机制与现阶段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之间可实现有效性促进,若“一带一路”采取单一化合作机制,便会在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及开展问题处理中出现一定的困难。我国在推动“一带一路”发展过程中,倡导建立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及丝绸之路基金,极大的促进了对外开放新政策实施进程。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一带一路”是我国新时期对外开放的重要新型区域合作机制,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我国与周边邻国等各国家之间的经济及文化交流与沟通,目前“一带一路”已开始实施,因此就现阶段而言,该政策实施过程中面临政府与企业、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经济合作与非经济合作等之间的关系亟待处理,因此我国应加强此类问题解决,把握“一带一路”发展方向,促进其全面实施及合理开展。(作者单位:赤峰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李向阳. 构建“一带一路”需要优先处理的关系[J]. 国际经济评论,2015,01:54-63+5.

[2] 京雨,沈铭辉. 构建“一带一路”需优先处理的关系——访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院长李向阳[J]. 领导文萃,2015,13:7-22.

[3] 竺彩华,韩剑夫. “一带一路”沿线FTA现状与中国FTA战略[J]. 亚太经济,2015,04:44-50.

[4] 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带一路”研究成果与专题数据库发布[J]. 城市规划通讯,2015,13:12.

[5] 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带一路”研究系列·智库报告[J]. 经济研究,2015,06:194.

萨爱东(1963-),赤峰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1985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民族大学,一直从事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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