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高压反腐”
2016-04-23吴建雄
学习月刊 2016年5期
◆吴建雄
(作者系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高压反腐的运行态势。但是,也有人对此提出质疑,认为高压反腐“负面作用大”,“不可持续”。质疑“高压反腐”的论者认为,“风暴式反腐彰显了反腐无禁区的强大意志,对树立官员的畏惧之心是极为必要的。但也必须承认这种方式副作用很大,不能也无法长期使用”。其描述的负面作用是:高压反腐虽然迅速取得了“不敢腐”的效果,但这只是暂时的,“不敢腐”随时会失灵;当前的强力反腐是以纪委而非司法系统为主导,这令纪委系统承受高压;在反腐高压之下,官场风声鹤唳,进入“不作为”的新常态等等。乍看起来,这些描述似乎不无道理,某些现象也的确客观存在。但只要稍加深入思考分析就会发现,其所列举的副作用,要么是牵强附会的拼凑,要么是有违客观事实的假说。
首先,从所谓高压反腐只能产生“不敢腐”的“暂时”效果的说法看。相关论者认为,“不敢腐”的长期性效果,要靠“高薪养廉”解决“不想腐”、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解决“不能腐”来实现。“而这两者都需要深层次的体制改革,改革才是反腐的治本之道”。不难看出,这是一个违反形式逻辑和辩证思维的主观判断。既然只有高压反腐才能实现“不敢腐”,而要解决“不敢腐”的“暂时性”问题,当然只能靠持之以恒的高压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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