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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惠及960万纳税户

2016-04-20王哲

中国报道 2016年4期
关键词:财税纳税人营改增

王哲

“营改增”从短期看,有利于企业减负、降成本;从长期看,税制优化和完善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

已经推行四年的“营改增”试点,将于“十三五”开局之年跑完最后一公里。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当李克强总理讲到这些的时候,人民大会堂掌声雷动,不少与会的企业家微笑点头致意。

“剩下这四个行业‘营改增’的全面落地,意味着营业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原来重复纳税的现象将不复存在,并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从而真正实现结构性减税。”全国政协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营改增’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从短期看,有利于企业减负、降成本;从长期看,税制优化和完善,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可以说是‘一箭双雕’。”

创新驱动 意义深远

“改革走到今天,‘营改增’是唯一能实现大额减税的税制改革,是供给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方式。”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贾康介绍,我国自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启动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此后,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试点行业和地区范围不断扩大,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已在全国推开,去年减税规模约2000亿元,为释放市场活力贡献卓越。四年的试点之路走到如今,剩下的四个行业都是“硬骨头”,如房地产业、建筑业都是生产性行业,处于经济上下游的中间环节,“营改增”将对这几个行业的上下游都产生影响。他强调说,这次改革实现了“营改增”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而且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将是一项普惠性措施——不仅包括“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还包括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

“用普惠性降税的‘减法’,换取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加法’、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的‘乘法’、企业不动产投资负担的‘除法’。既兼顾了不同行业具体情况,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又兼顾了财政的承受能力,确保财政支柱屹立不摇。”张连起告诉记者,“营改增”是一项创新驱动、动力支撑、财税引领、产业催生的重大制度变革,既有利于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又有利于激活新动能。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年将为减税增加空间,企业与个人将实现减负5000亿元。张连起指出,减税后产生的这部分资金活水增大了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会推动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和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保就业、强预期提供“四两拨千斤”的财税动力。

现代增值税制度定型

“这次‘营改增’全面改革的深远意义在于奠定一个现代增值税制度。”张连起指出,全国统一的增值税制度从此建立,一个逻辑的、完整的、规范的闭环系统对接完成……环环抵扣,逐节征收,以往断裂的增值税链条完全衔接耦合,简化税种、公平税负、降低成本、统一税制,不仅倒逼政府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还客观上约束了因隐瞒交易导致的偷漏税行为。

此外,营业税改革意味着地方税种向中央与地方分享税种的转变。“‘营改增’不仅关系着税收全局稳定,也关系到中央和地方各自的利益分享,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重构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税企关系、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张连起表示,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当下按中央与地方75∶25分享,而被改革的营业税为地方主体税种。随着国税递增、地税递减格局的演进,调整中央和地方各自利益分享机制、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是关系财税改革全局的重大任务。对此,李克强总理在今年1月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就曾强调,增值税分享比例要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作合理适度调整,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后续如何推进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3月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将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四大行业大致有纳税人960万户,对应的营业税达1.9万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80%。全面推进“营改增”,税企双方都应做好怎样的准备呢?贾康认为,对于税务机关而言,有很多操作环节的问题需要明确,究竟哪些项目可以作为进项税额,在实务中还存在争议和技术难题,希望在后续发布的实施办法中都能得到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3月13日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两会结束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很快就会审议“营改增”方案,“审定后我们将配合财政部尽快下发并公开实施方案,制定一系列措施推进改革,以利纳税人遵循。”

王军介绍说,与以往相比,此次“营改增”改革涉及数量多,时间紧,只有不到两个月的实际准备时间;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如个人二手房交易;还有很多新增纳税人过去基本没接触过增值税,税务部门任务艰巨。

他表示,国税地税将全面开展培训并全程做好咨询,帮助纳税人熟悉政策,同时把6月份的纳税申报期从6月15日延长至6月25日,更好地方便纳税人办税,并将在全国办税服务厅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

王军还强调,将通过政策、预算和执行三方面着手,保障“营改增”改革后税负不增加。他表示,已考虑原则上延续过去优惠政策,并针对不同行业制定过渡措施。另外,今年预算报告安排已考虑“营改增”因素。

“尽管未来还需要在简并税率、扩大税基、降低遵从成本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但‘营改增’的全面落地必将为世界财税史贡献一份真正属于中国的智慧。”张连起对未来的展望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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