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湖南小学教育
2016-04-19曹先辉
文史博览 2016年7期
曹先辉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湖南小学教育
曹先辉

小学教育即初等教育,或称基础教育。笔者1951年秋在湖南常德城区私立山陕小学就读第一学期,其后随学校并入高山街完小,于1958年在该校完成小学学业,见证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小学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1年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第一次对小学的学制实行改革,废除了民国时期的初等小学教育和高等小学教育之分。
由于人们的世俗观念一时无法改变,加上学校的设施和师资水平也一时无法跟上学制的改革,常德市(今武陵区)人民政府贯彻“维持现状,逐步改进” 的方针,在城区内实行六年制的小学教育,并将具备高年级和低年级教育条件的学校称之为“完全小学”,简称为“完小”。
教学质量成问题的私立山陕小学
我是1951年立秋后进入山陕小学启蒙的,这所学校原来是山西陕西会馆开办的一所私立低年级小学校。它坐落在常清街一条狭窄的小巷尽头(人民路吉春堂药店斜对面),在它高高的牌楼上,书有“山陕会馆”四个大字,巷口摆有一个槟榔摊,牌楼的上部内侧是槟榔摊主的居室。
当年还未流行钢笔,普遍使用毛笔沾墨水写字,5岁多的我,每天晚上用墨条磨成墨汁倒入墨盒内备用,次日早晨燃好烘笼里的火,吃罢早饭后提着烘笼,背起书包,遇到下雨天时还要穿木屐打纸伞去上学。那时的书包里仅仅装有几本教科书、作业本、橡皮擦、铅笔和毛笔,这比起现在的小学生书包要轻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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