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以水利类工程教育认证为契机推进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

2016-04-19李贵宝李建国李赞堂

学会 2016年1期
关键词:认证职业资格工程教育

李贵宝 李建国 李赞堂

[摘 要]该文在分析中国水利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剖析了水利人才和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现状,从而提出了推进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的设想和建议。

[关键词]工程教育 认证 职业资格 水利

2013年6月19日,在韩国首尔召开的国际工程联盟大会上,中国科协代表我国顺利加入《华盛顿协议》,被正式被接纳为《华盛顿协议》预备会员。这标志着我国工程教育认证向国际化开始迈进,是推进我国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基础和关键,对我国工程技术领域应对国际竞争、走向世界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水利建设和投资强度增大,水利类专业高校招生规模和人数逐步增加,因此开展水利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有助于促进我国水利工程教育的改革,有助于加强水利工程实践教育,对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教育的质量,吸引企业界的广泛参与,密切水利工程教育与产业界的联系,提高水利工程教育人才对水利产业的适应性,促进我国水利工程教育参与国际交流,实现国际间本科工程教育的学位互认,以及未来与我国的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以水利类工程教育认证为契机,推进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或认定,以及水利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是中国水利学会最近几年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必要性和可行性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新一届政府开局要办的“第一件大事”。因此,应在中国科协的宏观安排和指导下,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学会作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生力军作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把推动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摆在当前工作的优先地位加以推进。

近几年来,在中国科协和水利部的指导下,中国水利学会积极进行改革创新探索,主动争取政府主管部门对学会的支持,深化办事机构改革,积极承接了一部分水利科技人才评价的社会职能,进一步提升了学会服务广大水利科技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为水利行政部门构建水利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扩大社会影响提供了理论探索和工作实践。这些工作的实施,不仅为同类型学会承接政府社会职能提供了模式借鉴,而且加快了学会承接政府职能的进程,对于提高学会自身发展水平和能力至关重要。通过项目的实施,学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水利学会还通过水利专家管理、水利科普、人才评价奖励、继续教育培训、水利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工作,拓展了学会的职能和工作领域,为学会承接水利人才评价职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学会通过完善专家体系,健全评审制度,创新评审机制,加强社会公众监督等措施,确保了职能的公正履行,取得了良好的行业反响与社会效应。人才举荐工作为水利系统突破原有人才评价体系,构建高层次人才的举荐,以及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与基层实用人才评价三级评价体系提供了决策参考。通过这些工作,学会成立了专门的部门,即事业发展部负责该项工作,配备了高素质的专业团队,使学会的人员配备实现了新突破。

二、目前学会基本情况

中国水利学会成立于1931年,目前个人会员逾8万人,近100家单位会员,有8个工作委员会,36个专业委员会,31个省级水利学会。学会秘书处挂靠水利部,是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经中编办批准有15个事业编制。目前,加上外聘人员,学会秘书处共有工作人员21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3人,聘用人员8人。2012年在水利部大力支持下,秘书处购置了办公用房600多平方米,基本上解决了学会长期缺乏独立产权的办公用房问题。85年来,秉承立会宗旨,积极团结广大水利科技工作者,紧密围绕水利中心积极开展工作,为我国水利事业的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一)水利类工程教育认证概况

水利类工程教育认证始于2007年,当时为认证试点工作组,只开展认证一个专业,即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2011年,认证试点工作组升格为水利类认证分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中国水利学会,实质性承担起认证工作,使得水利类专业认证工作发展比较迅速。2012年,认证4个专业点。2013年和2014年,均认证7个学校的8个专业点。到2014年底,水利类专业认证专家共有52名,已对20所高校的28个水利类专业点进行了认证,至此,水利类的4个专业均已开展了认证,已认证专业点占全部水利类专业点的19.8%,在全国各认证专业类中处于较高水平。

(二)水利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概况

根据水利部职改办授权,水利学会自2003年起,承担水利部职称考试与职称评审的相关事务,后来职称评审工作转移给了水利部人才中心,学会只管职称考试。学会的主要任务是负责考试报名受理、组织试卷命题、试卷印刷、考务组织、阅卷登分、成绩统计以及合格证制作等工作。考试设有计算机知识和专业理论两个科目,每年大约5000人次报考。2008年,建立了水利工程专业试题库,并完成了水利部职改办委托的职称考试辅导教材的编写和出版。2012年建立了政工专业试题库。2013年建立了考试报名信息系统,试行网上报名。学会通过10多年的职称工作积累,建立了专家库和工作流程,培养了熟悉这方面的人才。

(三)水利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概况

2003年,学会着手调研水利职业资格制度状况。2005—2007年,受水利部人教司委托,进行了水利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调研和相关文件的起草,为部职改办和人教司提供了相关信息。主要有:《香港执业资格情况考察报告》(2003)、《国内外职业资格制度综述》(2004)、《关于建立水利执业资格制度的设想(草案)》(2004)、《水利部注册水利工程师实施方案》(2004)、《水利执业资格现状》(2005)、《关于建立水利执业资格制度的建议》(2005)、《全国注册工程师资格制度最新进展调研报告》(2005 )、《关于建立注册水文工程师、水资源评价工程师、水土保持工程师、水旱灾旱评估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议》(2006 )、《注册水文工程师、水资源评价工程师、水土保持工程师、水旱灾旱评估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草稿)》(2006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认证的调研报告》(2006)。

此外,2003年学会开始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 13年共计评选出417项水利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个人累计达3838人次。2008年,学会承接了中国科协高层次人才库建设项目,通过该项目,建立了水利科技高级人才库,目前入库的人选约150名。此外,每年举办多层次、广范围的水利科技工作者培训班10余次,培训人员近2000多人。

总之,学会承担转移职能的条件和能力已具备,体现在:一是人力资源条件较好,为承接和加强转移职能提供了队伍保障;二是已开展了多年项目评估、人才评价和成果评定的多项相关工作,打好了工作基础;三是建立了一支专业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的专家队伍,做好了智力支撑;四是建立了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奠定了制度保证。

三、水利人才和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现状

(一)人才现状

根据2013年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报,水利行政机关及其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共计43632个,从业人员133.63万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58.97万人,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74.66万人。乡镇水利管理单位29416个,从业人员20.55万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为10.20万人。水利部于2011年发布了《全国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规划中统计,截至2010年年底,水利职工总量103.6万人,其中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3万人,专业技术人员34.8万人,经营管理人员7.7万人,工人53.8万人。

水利专业技术人才是水利五大人才(水利系统党政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五支队伍)的主要组成和核心,但是水利系统在岗职工中,39%为中专及以下学历文化程度,硕士以上的高学历人才占职工总量的比例不足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占职工总量的34%,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仅占职工总量的1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仅占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13%,与交通、环保等行业相比均有一定的差距。

(二)水利工程师制度

1.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水利同其他工程行业一样,对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职称评定一直是由国家各级政府人事部门通过企事业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来执行和管辖的,专业职称通常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该职称是与工资待遇挂钩的。为了解决一部分高级工程师待遇问题,又增加了所谓的“教授级高工”头衔,对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职称评定所采取的方法是“考核与评定相结合”,以及“评聘分开”政策。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无法分清楚“职称”与“职务”,虽然国家人事部门多次界定它们之间的关系,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往往混为一谈,造成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由于工资待遇的需要,根据其学历和工龄也被评定为不同级别的工程师;二是许多单位没有给外聘工作人员评定职称的平等机会,要么把他们拒之门外,要么设了许多条条框框。

2.水利执业资格制度。水利行业开展实施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是始于1992年的水利监理工程师。二十几年来,水利行业还就水利水电设备监造、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方面进行了资格上岗认证工作。目前,水利部系统的执业资格比较分散,没有形成合力,监理与造价工程师未纳入由人事部与住建部联合的国家体系之中,而水土保持既有监测,又有方案编制以及监理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与水资源论证有相同之处,难以割舍。

2005年7月,人事部、住建部、水利部联合印发了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考试实施办法及其考核认定办法(国人发[2005]58号),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是水利部第一个正式参与到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体系之中的。

2003年,水利部曾以水函[2003]48号向人事部提出“关于申请建立注册水利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提出建立综合性的注册水利工程师职业资格,在此之下设8个专业,即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工程移民、防汛抗旱减灾、建设监理、工程造价、设备监理、农田水利。2006年,又以水人教函[2006]333号向人事部提出“关于申请建立注册水文工程师、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工程师、水旱灾害评估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但是,目前水利部牵头的国家执业资格制度还没有。

四、推进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的设想和建议

水利属于传统行业,几十年成立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以及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等单位,承担政府指定性和市场经济中的任务,形成了一支130多万人的队伍,这支队伍在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加入WTO后融入国内外市场,大多数水利企事业单位显露出了整体效益较差,改革步履维艰,与国际接轨差距较大,人员队伍层次上处于青黄不接,整体素质不高,对国际惯例不熟悉,缺乏复合型人才的情况。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发展对水利新要求的需求,加快和促进水利行业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应该加大水利事业发展改革的力度。

职业资格制度是当代国际先进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专业制度。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可以保证职业技术人员的素质,为提高工程技术水平提供了保证。职业资格制度又和法律、行业管理、教育制度紧密联系,围绕职业资格制度建立系统的职业教育制度,为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导向,也带动了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投入,强化了对工程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在市场竞争、人才流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职业资格水平认证的形式能够把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人才质量管理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水平,使工程技术的管理工作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一)设想

改革的方向应该是“立足我国工程师制度的现实,采取国外通行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证方式,充分与国际接轨,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注册工程师制度”。水利系统职业资格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应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全国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精神,围绕水利行业对从业人员管理的实际需求和水利中心工作,进一步理顺关系,强化管理,加大水利行业关键专业技术岗位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工作的力度,开创水利职业资格工作的新局面。为整体推进水利职业资格工作,其具体设想:一是成立水利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水利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的归口管理。二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委)职业资格工作机构建设,逐步建成全国水利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网络。三是适时召开全国水利职业资格工作会议,推动水利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四是授权中国水利学会开展此项工作。

根据各部委已实施的注册工程师管理状况以及我部目前行业管理的现状,中国水利学会今后拟在水利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设在水利部人教司)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计划:(1)为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起草水利执业资格设置方案和总体规划和部分政策文件等。(2)全国注册水利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或注册中心)设在学会,具体职责:受人事部和水利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委托,指导各专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本专业注册工程师考试大纲,建立并管理考试题库,负责组织阅卷评分,提出本专业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考试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实施。负责注册工程师的注册和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并颁发统一印制的注册证书。建立注册水利工程师信用档案。(3)协助专业管理委员会开展注册水利工程师的其他工作。本着有利于管理的原则,由各有关业务司局负责组建专业管理委员。各专业司局条件成熟的,可自己组织成立管理专业委员会,如工作需要也可委托由中国水利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为主体,由注册中心组织实施有关工作,各专业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注册中心管理。

(二)建议

1.希望受托承担水利部职称考试与评审工作。职称评审是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是学会系统开展人才评价工作最为有效的途径,也是水利学会在提高为水利科技工作者服务方面一直希望加强的工作。据了解,铁道学会、农学会等学会都一直承担挂靠部委的职称评审工作。希望水利部人事司、部职改办等有关方面能考虑重新整合职称工作,将职称评审工作委托学会承办。

2.逐步将水利行业自律的从业人员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体系。开展对水利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深入研究,为把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纳入有关行业法规提供科学依据。对水利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进行清理,按国家对职业资格的统一要求,提出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体系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实行资格认证、考试、培训三分离的原则,面向社会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资格认证与继续教育紧密结合,以真正体现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终身教育。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力争国际互认。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科技创新、人才强国的战略部署,是进一步推动学会改革、发展,加强学会自身建设,提高为广大会员服务能力的重要机遇。2014年2月8日,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以人社部专技司函(2014)18号文,函告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批准中国科协所属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消防协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等3个学会开展首批工程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试点。水利学会具体工作应是逐步起草水利工程师职业资格认定体系、水利工程师职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水利工程师职业资格认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初步可设定水利工程师和高级水利工程师两档,水利工程师下可根据需要分设专业工程师,如水文水资源工程师、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师、水土保持工程师等类型。

3.理清与有关部门在涉及水利行业职业资格方面的关系。根据国家对职业资格工作的分工,从有利于水利行业管理的实际出发,重点理清水利部与住建部在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领域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和注册管理方面的关系;加强与住建部在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方面的沟通;加强与住建部、发改委、国家安全监督总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发挥水利部在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与水利行业关系密切的职业资格建设和注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4.加快实施水利行业关键专业技术岗位职业资格制度建设与实施。研究启动注册水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研究启动水土保持监测人员、水旱灾害评估人员、水工程安全运用职业资格水平评价制度建设工作。继续在水利行业实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的考试。努力做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工作。

5.改革人才评价方式与考核评价机制。根据人才类型和岗位特点,建立和完善量化评价标准,探索引入现代测评技术,创新评价方法,规范评价程序,提高水利人才评价科学化水平。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水利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水利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

6.构建具有水利特色的人才开发实施体系。实施水利职工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水利职工教育培训实施体系建设与水利院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和完善鼓励职工终身学习的制度,把教育培训与干部上岗、任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优评先结合起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将水利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衔接起来,以适应水利发展需要的院校人才培养体系。

参考文献

[1]陈元芳,李贵宝,姜弘道. 我国水利类本科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 科教导刊,2013(2):25-27.

[2]水利部,国家统计局.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报[M]. 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13.

[3]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13年度中国工程教育质量报告[R]. 2014-11-13.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R]. 2015-07-16.

猜你喜欢

认证职业资格工程教育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将公布
基于CDIO理念的计算机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
法国高等工程教育的早期发展
中职校园网络安全管理系统设计
基于工程思维的Java程序设计课程教学研究
金属材料类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