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纳物业费 你的理由成立吗
2016-04-17沙乃金
法庭内外 2016年4期
关键词:物业
文/沙乃金
不缴纳物业费 你的理由成立吗
文/沙乃金
在物业纠纷案件中,许多业主因不满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而拒绝缴纳物业费。那么,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都能成立吗?
找不到停车位
王先生自2004年购买了位于A小区的住宅后便一直在该小区内居住。2011年王先生购买了一辆小轿车,王先生将新车开回家,小区物业的保安人员却不允许王先生的车辆进入小区。王先生找到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公司告诉王先生,小区的停车位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地下停车,是业主在购买房屋时一并购买,王先生并没有购买停车位,因此不能将车停入地下。另一部分是地面停车,因小区规划的地面停车位数量有限,已经被现有业主占用,因此王先生的车也不能停放。王先生表示,地面的停车位确实已经被一些业主占用了,但是有的业主一家就占用两个甚至3个停车位,这是不合理的;同时,小区还有部分绿地,物业公司可以把绿地开辟出来用于停车。王先生要求物业公司出面帮助协调,但停车问题始终没有解决。王先生一气之下从2013年起拒绝交纳物业费。后该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缴纳物业费。
【法官析法】本案中,王先生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为物业公司未能合理规划、安排停车位,王先生认为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不到位,因此拒绝缴纳物业费。那么,王先生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物业公司对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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