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报道中的“泛标签化”现象研究
2016-04-16范玉吉郑雅宁
法治新闻传播 2016年5期
关键词:法律
■范玉吉 郑雅宁
法治新闻报道中的“泛标签化”现象研究
■范玉吉郑雅宁
今年发生的 “雷洋”事件,虽最终处理结果尚未明了,但当事人雷洋已经被媒体贴上了 “人大硕士”“嫖娼男”等标签,涉案警察被贴上了 “暴力执法”的标签,知识青年和执法警察两个群体被标签化,加深了受众的固有成见,激发舆论热议。事实上,这种法治新闻报道当中的标签化现象屡见不鲜。
标签化是指一种自发的认识归类方式,即将某一个事件或者某个人物自发地归为一类事件或一类人物。①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污名”的产生正源于一种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贴标签行为。但随着网络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迁,弱势群体的话语权增多,出现了其为强势群体贴标签,甚至为自己贴标签的 “逆标签化”行为。随之,标签可能出现或指代任何一个群体或事件,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开始普遍使用标签,法治新闻报道中的 “泛标签化”现象形成了。
法治新闻报道中的标签类型
“泛标签化”现象在法治新闻报道当中一般有两种呈现方式,一种是将与被报道人相关的标签突出在标题中或直接写入报道中,以吸引读者眼球;另一种是通过报道有选择性的内容、观点等含蓄地为某个被报道人或某个群体贴上标签,结果造成读者的认知偏差。目前法治新闻报道中至少存在以下六种标签类型:
1.性别标签。性别标签是对被报道人性别的刻意突出,是新闻报道中最常见最明显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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