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将落户厦门
2016-04-16
福建质量管理 2016年4期
关键词:金融
全国首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将落户厦门
2016年2月24日,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台湾“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拟在厦门发起全国首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扩大金融服务范围,建立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本次全国首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的申设,在契合国家政策引导、丰富我市金融牌照、满足不同消费群体不同层次的需求的同时,将进一步深化两岸金融合作,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与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充分联动发展。
紧密契合国家政策引导
消费金融,正迎来政策红利。2015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2015年11月23日,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中再次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推广至全国。
金圆集团紧密契合国家政策,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拟在厦门发起设立全国首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将与各商业银行在消费领域形成错位竞争,互补发展,增强消费对实体经济的带动作用,进而助力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拓展两岸金融合作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金融公司主打“两岸”牌,与厦门“两岸金融中心”的建设紧密结合。金圆集团副总经理洪文瑾指出,“台湾地区的消费金融行业已进入成熟周期,台资机构在消费金融领域拥有经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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