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合作规制:网络空间规制的进路
2016-04-16匡文波杨春华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16年2期
■ 匡文波 杨春华
走向合作规制:网络空间规制的进路
■匡文波杨春华
【内容摘要】 倡导分权、协作的合作规制模式因其专业、灵活、成本低等优势正在各国的网络空间规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梳理了合作规制的内涵、分类和其在网络空间规制中应用的原因,并通过欧、美、中的实践对比,对完善我国网络空间合作规制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网络空间;合作规制;分权
一、引言:网络空间规制向合作规制的转向
对网络空间的规制虽然时间不长,但已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克里斯托弗·马斯登(Christopher T.Marsden)将网络空间的规制划分为三个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自我规制(self-regulation)为先导,21世纪初期为重建国家规制(re-regulation)阶段,2005年起逐渐过渡到合作规制(co-regulation)阶段①。约翰·帕尔弗里(John Palfrey)着眼于技术在限制接触互联网中扮演的角色,把规制分期为四个阶段:从20世纪60年代的互联网产生到2000年左右为“开放互联网”阶段,此阶段国家对于网络空间几乎不进行规制;2000年到2005年为“拒绝访问”阶段,国家通过过滤和阻止等方式限制对某些网络内容的接入;2005年到2010年为“访问控制”阶段,国家通过身份验证、执照等方式控制人们的在线行为,并通过对网络服务商等私营部门施加压力,以实现规制目标;2010以后为“访问竞争”阶段,此阶段对规制不满的私人团体开始对国家规制进行强烈的回应,同时互联网规制日益成为公共和私有规制的混合②。朱伟峰将中国互联网监管历程分四个阶段:即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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