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問教育機構何錯之有?
2016-04-15
澳门月刊 2016年4期
近期本澳教育議題升溫,先有香港學生自殺事件在傳媒界推波助灡之下,令香港教育局官員備受與論杯葛,回看本澳由於一則停課通知峰迴路轉演变為演習消息,卻引發全城大混亂,同樣將教青局推上與論風口浪尖,最終因官員出面道歉,才稍有平息。
至近日一則由教青局高調發佈的補習社體罰學生消息在本澳社會同樣掀起軒然大波,一直以來本澳補習風氣濃厚,加上一般家長望子成龍心切,學生課外補習風氣日盛。補習市場越做越大,事實上想辦一間補習社也不是隨隨便便就可開設的,有關的課程條框多多,且要得到教青局牌照才算合法經營,很多補習社經過數年的發展,要教什麼,怎麼教,師資水平如何,都有相關的規定,教青局也有一定的標準。可以說本澳補習市場,除了有家長的支持,自身機構的發展,學校的默認等各方配合之下,才能玉成好事,促成補習社市場成熟發展。而今次涉事的補習社相對市場而言,也是專業和嚴謹的,是有一定的規模是可以肯定的,其學科設計和教師安排方面也應是成熟的,否則,也不能在市場上佔一席之地了。
該補習社教職人員紙卷體罰學生事件,源於家長報警揭發,然而很奇怪的是警方尚未公佈詳情,教青局已率先發出責罰聲明,如此大動作顯然是急於割席以劃清界線。難怪有言論指其以文字制造輿論欲治補習社之罪,當然事件初始涉事人已被機構停職,以撇清責任干系,但是各方有否了解真實情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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