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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宗教哲学的发生及其与时代准则的关系

2016-04-13张娜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张娜

(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陕西西安710127)

黑格尔宗教哲学的发生及其与时代准则的关系

张娜

(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陕西西安710127)

在黑格尔思想体系中,宗教及其行为以自身为目的,人在宗教中得到全部认识、情感的满足,在宗教中,人与上帝(神)的关系淹没其他一切关系,这种关系与其他关系有着本质的差别,它是全然独立的、无所制约的、自由的,而且是自身的终极目的。本文试图通过对黑格尔体系中宗教由自由意识发生到宗教哲学阶段进行梳理,从而了解黑格尔思想体系中宗教哲学的意涵。

黑格尔;宗教哲学;上帝;绝对精神

一、宗教与自由的世俗意识之分离

从日常生活中可以看出,宗教并非全部的内容,宗教同人类意识的其他形态是相互独存的,但宗教之初——信者的宗教并非如此,信者对宗教是开放性的,只有宗教的世界观并且一切与上帝相关联进而其意识的其他一切方面,便直接从属于这一至高范畴。但是“随着知性在人类生活和科学中的萌生以及反思成为独立的、意志则开始将绝对目的以法、国家、对象的形态呈现在自己面前;凡此种种,应成为自在自为者。”[1]黑格尔通过历史的方法,论述了人类知性的发展,这种发展,(知性)是人拥有最本质的财富。宗教和知性同是精神,但知性发展使得宗教被这种世俗的力带出最初纯然之状态,精神被分裂并对立成为知性和宗教,这一差别在现实中被规定即是独立的精神——知性和从属的、被自身所奴役的精神——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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