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程朱解易体例之比较
——以“卦义”之解释为中心

2016-04-13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7期

师 瑞

(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程朱解易体例之比较
——以“卦义”之解释为中心

师瑞

(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摘要:朱子的《周易本义》是在程子的《易传》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二者关系非常密切,但二者的区别也很显著。朱子对《周易》的解释是基于程子并且有所超越,其体例更加完备,其义理更加圆融。这实际上与朱子把《周易》看做卜筮之书的观念是分不开的。当然,朱子也将《周易》看做“明道之书”,只不过朱子从史学的角度对《周易》的卜筮作用有一个客观的认识和理解。因此,朱子解易严格遵循卜筮体例,这使得其对义理的阐发更加条理化和“有理有据”,也使得《周易》作为“卜筮之书”可以有效地被实践和使用,作为“明道之书”也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

关键词:《周易本义》;《程氏易传》;卦义;解释体例

一、对《周易》的定位:穷理与卜筮

《周易》六十四卦中,程朱对“卦义”的解释有许多不甚相同之处,这与程朱对《周易》其书的基本定位之殊异有很大关系。程子认为,卦所表达的是事,爻是事的变化,所谓“卦者事也,爻者事之时也”(《程氏易传·屯》)。但我们又不能仅停留于对具体之事的理会上,而是应该“即事尽天理”,因为易只是“易之道”。他说:

易是个甚?易又不只是这一部书,是易之道也。不要将易又是一个事,即事尽天理便是易也。(《二程遗书》卷2)

基于这一理解,程子认为《周易》是天地之道的表现,是万理的总括。在六十四卦中,乾坤两卦专言天地之道,其他每卦都是一个道,比如讼卦是“讼之道”,师卦是“师之道”,家人卦是“家人之道”。……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