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国家治理现代化及其路径*
2016-04-13吴德慧许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许昌461000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6年12期
吴德慧(许昌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许昌 461000)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国家治理现代化及其路径*
吴德慧
(许昌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许昌 461000)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集中概括,是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总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相互促进、共生共进的有机统一的过程。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路径主要体现在从人治走向法治、从中央集权到地方分权,治理主体从一元转向多元、治理理念从官本位转到民本位四个方面。
“四个全面”;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
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逻辑关系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阶段性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实现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夙愿。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就提出了要把我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工业国,实现现代化的构想。1964年,周恩来在全国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从第三个五年计划开始,我国的国民经济分两步来考虑,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改革开放后,邓小平进一步思考如何加快实现我国的现代化问题。1979年3月,邓小平指出:“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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