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篇以标准化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级
2016-04-13陈律伦
质量与标准化 2016年10期
文/叶 林 陈律伦
司法行政篇以标准化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级
文/叶 林 陈律伦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决定性时期。如何更好地发挥标准在推进司法行政体系建设和提升司法行政治理能力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全面提高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新规出台协同推进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以及《上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上海市司法局发布《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将以人为本作为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崇法、秉正、鼎新、善治”这一上海司法行政文化精神贯穿于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的全过程,以标准创新管理,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充分调动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多渠道协同推进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充分借鉴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司法行政管理先进经验和标准,切实提高本市司法行政标准研制的科学性、技术性和前瞻性。
将建全国司法行政标准高地
《行动计划》要求,通过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