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等教育治理对策研究
2016-04-12张俊君
社科纵横 2016年9期
关键词:民办高校
张俊君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河南新密452370)
民办高等教育治理对策研究
张俊君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河南新密452370)
当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管理落后于民办高等教育蓬勃发展的实践,有必要从“管理”转向“治理”。本文从民办高等教育的顶层设计、优惠政策、法人治理结构、办学自主权、中介组织等五个方面探讨了治理的对策,旨在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和民办高校的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
民办高等教育治理对策
我国当代民办高等教育发轫于改革开放初期,三十余年来,发展态势迅猛,发展势头良好,发展前景广阔,为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做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国家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民办高校728所(含独立学院),招生172.96万人,在校生587.15万人,分别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24%和在校生规模的23%[1]。
与民办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相比,民办高等教育的管理相对滞后,民办高教界长期存在的“十大问题”[2]仍未得到实质性解决。在党和国家提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下,民办高等教育的“管理”有必要向“治理”转型。“治理”强调多元主体管理,民主、参与式、互动式管理[3],与传统的单一主体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相比,“治理”模式则更加适应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这需要民办高等教育的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广泛参与。
一、顶层设计民办高等教育制度体系
1.进一步提升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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