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研究
2016-04-12童晓敏沈剑平缪文泉李文军
质量与标准化 2016年9期
关键词:标准
文/童晓敏 沈剑平 缪文泉 李文军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研究
文/童晓敏 沈剑平 缪文泉 李文军
通过对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中规定的最高车速试验方法与电动汽车标准中规定的最高车速试验方法相比较,并通过实际验证试验,对这两类车辆在电动机额定功率下的动力性能特征和差异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建立10 min最高车速测试方法作为电摩动力性能指标测试方法更为科学。希望本研究的发现能够为相关标准制修订提供参考。
电动摩托车 动力性能 最高车速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摩托车”)最高车速指标是反映车辆动力性能的重要指标,因此,在GB/T 24156-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标准中规定了最高车速的测试方法。笔者认为,按现有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测试出的最高车速,实际反映的是电动摩托车电机峰值功率时的最高车速,不能客观地反映电动摩托车在电机额定功率运行工况下能够持续行驶的实际最高车速。
由汽车原理可以知,发动机或车用电机的最大净功率的大小是决定车辆最高车速的关键要素,发动机的最大净功率是指发动全负荷下测得的最大输出功率。电机额定功率是指在额定条件下的输出功率;电机峰值功率是指在规定的连续时间内,电机充许的最大输出功率,持续时间一般为1~3 min。在峰值功率工况下,因电机散热能力不足,不能平衡热量,所以短时间内会将其温度超过电机材料和结构设计容许的安全限值,产生热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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