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学院法治教育的特色及路径研究
2016-04-11马弋涵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马弋涵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昆明650031)
社会主义学院法治教育的特色及路径研究
马弋涵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昆明650031)
法治教育是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学院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必然担负的一项重要任务,意义重大。探讨社会主义学院法治教育问题,必须把握法治教育的目标要求,明确法治教育的原则和特点,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学院法治教育在教学能力、教材准备、师资力量、课程设置以及培训模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学院特色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并努力构建一支专业优势明显、具有统战特色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创新宪法法律课教学的方式并利用实践教学、现场教学等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生动性;推动法治理论进入社会主义学院科研领域以增强法治教育的学术支撑。
社会主义学院;法治教育;路径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都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学院要继续丰富和完善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主题,以基础理论、政治素养、统战政策、法律知识、能力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一个主题、五个方面”的教学布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要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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