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完善多党合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016-04-11张毅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张毅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北京100029)
坚持完善多党合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张毅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北京100029)
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依法治国是我国新时期的基本要求和根本战略,二者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多党合作制度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动力和制度保障;依法治国是多党合作的本质要求,是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的需求和法规保障。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应在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多党合作的制度效能,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多党合作;依法治国;制度;法治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简称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总结。“四个全面”是新时期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其中全面依法治国是 “四个全面”能否实现的关键。作为基本的政治制度,多党合作制度是实现 “四个全面”的重要制度保障,多党合作在 “四个全面”建设中大有可为,而多党合作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也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中完成。因此,只有坚持多党合作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二者相互推动,相互促进。
一、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
多党合作制度是 “在中国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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