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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人的生态幸福观及其实现

2016-04-08李世书

中州学刊 2016年3期

李世书

摘要:从一定的角度来说,当代人的各种文明病和幸福感受危机的主要症结在于生态维度的缺失。破除现代社会的“幸福悖论”,重建持久、均衡与愉悦的幸福感,需要当代人开创并确立一种新型的生态幸福价值理想和生活目标——生态幸福观。生态幸福价值理想与生活目标的实现,需要人们建设并遵循一套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道德规范,按照生态原则进行生产和生活,建设人与自然协同进步的生态幸福社会。

关键词:生态幸福观;生态合理性;生态道德;生态社会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6)03-0079-07

在以工业文明为标志的现代社会,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价值观盛行,人们以占有和享乐为目的的物质欲望得以满足,然而这种现代物质生活方式并没有给人们带来所希望的幸福,反而导致了现代人幸福的疏离化现象。改变这种状况的正确途径是进行一次“道德变革”,建立一种新的生态文化或道德。美国学者福斯特将这一变革称作“生态革命”。他认为,生态革命“要想取得成功,必须超越当前的生物圈文化和它所产生的政治‘更高的不道德,用一个生态与文化多样性的世界取而代之。这将是一个具有更完全更普遍自由的世界,因为它植根于公共道德并且与地球及其生活环境和谐一致”①。通过“生态革命”建立的新的文化或新道德的核心是建构生态价值观。在生态价值观引导下,通过拓展幸福的生态内涵,正确处理财富与幸福、人类与自然的现实关系,按照生态的原则进行生产和生活,人们终将会创造出并享受属于自己时代的生态幸福。

一、当代人的“幸福悖论”及其生态学分析

在当代社会,以占有和享乐为目的的生活方式,虽然使人类贪婪的欲望部分地得到了满足,但并没有实现人们所期望的幸福生活;相反,却带来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人类赖以生活的地球家园遭到破坏,人们陷入了严峻的生存困境之中。从人与自然本质关系的角度来理解,当代人幸福感受危机的症结在于生活方式中生态维度的缺失,所以,开启人类幸福的生态维度可以较好地矫正这种偏差。

1.当代人的“幸福悖论”

进入现代社会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纷纷采用“增长优先”的发展战略,实现了经济加速增长,物质财富快速积累。但是,这种发展方式带来的结果却是“有增长无发展”或“增长与发展负相关”,人们并没有真正体味到财富增长给生活带来的幸福感受。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现代化速度加快,国民收入显著增加,然而,在这些国家中,人们的幸福指数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相反,现实中社会两极分化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和社会治安状况日益恶化,人们的不安全感加剧,生活的不幸福感增加。在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与“人的幸福”不同步现象普遍存在,虽然经济快速增

长,但人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感受却反而下降。针对这一现象,美国学者理査德·伊斯特林在《经济增长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们的快乐》一书中,提出了“幸福悖论”②的相关理论,也就是所谓的“伊斯特林悖论”。“幸福悖论”是指“当国家变得更富裕时,平均幸福水平并没有随之相应提高。对个人来说,随着收入的增加,他所感觉到的幸福并没有变化”③。一系列的社会学调查与研究也表明,人均收入的高低与平均快乐水平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关系。英国“新经济基金”组织对全球178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调查,得出的“幸福指数”评价结果是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排在第一位,而一些富裕的发达国家则排名靠后。根据其发布的《幸福星球指数》报告显示,当时的“八国集团”中没有一个国家排名进入前50位,英国和美国只分列第108位和第150位。④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富裕程度迅速提升,但遗憾的是,我国全体国民的幸福感和幸福指数并没有同时得到同等程度的提升。许多研究都认为,“幸福悖论”在我国也已出现。赵奉军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均收入尽管翻了几番,甚至一些大城市的人均收入已赶上发达国家,但国民的总体幸福水平不尽人意。”⑤2012年,陈刚在经济学年会上也认为,“在高增长的同时,中国经济现在似乎陷入了‘Easterlin悖论,即国民的幸福感随着经济增长出现了停滞,甚至是下降的趋势”⑥。当前中国的现实情况是:一方面,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人们能够感受到物质生活确实得到了巨大改善,社会的富裕程度也大大提高了;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的经济发展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环境和社会代价,影响了民众幸福水平的进一歩提升。转型期的中国,幸福感的失落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逐渐凸显出来。荷兰学者Ruut Veenhoven在中国进行的3次有关民众幸福指数的调查显示,在1990年,中国国民幸福指数为6.64,但是在2001年却下降到6.60。⑦这些研究数据表明,即使经济能够持续快速地增长也并不能完全保证国民幸福感的持续提升。中国社会科学院进行的相关调查显示:在2005年,有72.7%的城乡居民感觉生活是幸福的,与上一年相比下降了5个百分点。中国国民的幸福感在过去10年中有逐渐下降的趋势,同持续向上的“经济发展曲线”并不同步。⑧央视“CCTV2010经济生活大调查”的调查结果表明,在8万多个有效问卷中,有44.7%的人感到“生活幸福”或“很幸福”,然而感到自己“不幸福”和“很不幸福”的也达到了11.7%。⑨当前,国人生活主要面临三大“悖论”:物质上丰裕的同时精神上却空虚落寞;经济水平提高的同时生活满意度却逐渐下降;物质生活富足的同时生态环境却不断恶化。

2.幸福“背离”的主要原因:生态维度的缺失

“幸福悖论”问题的集中出现,既有现实的社会原因,也有着深刻的思想根源。20世纪40年代以来,整个世界盛行以“GDP崇拜”为特征的社会发展观,这种发展观奉行“唯效率主义”和“唯经济指数”的社会价值取向,简单地将经济增长和社会财富积累看作是社会发展的唯一价值追求。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的人的发展目标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甚至被忽略了;同时,社会只是片面发展而完全背离了协调发展的正确轨道。人类只是把生产实践作为物质生产手段,却忽视了生产实践是一种人的存在方式,从而使人类实践活动成为一种单向地向自然攫取的无休止的活动,加剧了对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破坏,人类生存、生活的两个组成部分——社会和自然之间的统一已经被破坏。其结果是,环境危机日益严重,民众的满意度、舒适度和幸福感严重下降。世界进入到经济增长与环境恶化并生、物质丰裕与精神贫困共存的发展困境。endprint

现代社会奉行消费主义的价值观已经引发严重的生态危机,人们生活在日益恶化的自然环境之中,人的健康生活得不到保障,幸福生活的环境与社会物质条件遭到极大破坏。令人遗憾的是,更多地占有和享用物质资源,更加自由地攫取和消耗物质资源,并未能给人们换来更加舒适的环境和更加快乐的幸福生活。无限度地占有和享用物质资源只能为人类带来更多、更大的不幸福感。消费本来应该是人们自由的选择,能够带给人满足和幸福的感觉,但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消费却被“资本”和市场所操纵,成为统治者实施社会控制的一种新形式。消费主义的文化和价值观认为,所谓幸福生活就是占有、消费尽可能多的财富。消费主义价值观的盛行则使得人们把幸福等同于对物质商品的占有和消费活动。消费主义所倡导的生活目标和价值理念的满足,需要不断扩大自然资源的消耗。“消费主义是一种毫无节制地消耗物质财富和自然资源,并把消费作为人生最高目的的消费至上、享乐至上因而也是个人至上的价值观。”⑩这样,人的消费欲望的无限性与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之间就会产生矛盾,最终导致资源枯竭、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20世纪以来,现代社会在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生产力的同时,也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人类社会在获得经济的高速增长、财富的极大丰富的同时,也给全世界尤其是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人们带来了所谓的“生态赤字”和“生态环境透支”。人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自然条件一旦丧失,人类社会就会陷于危险和不安之中。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对于人的幸福生活的实现具有重要的资源价值和环境价值。然而,消费主义引发的人类无限的物质欲望最终导致了严重的生态危机,实现幸福的自然基础遭到破坏。消费主义引发的生态危机导致人类社会的发展难以为继,影响了人类长远的、可持续的幸福。从这一角度来说,当代人的“幸福悖论”正是由于人们价值观和发展观中生态维度的缺失造成的。

二、当代人的生态幸福观建构

当前,整个世界正从工业文明时代向更高级的生态文明时代转进。生态文明时代的人们应该创造并享有属于这个时代的生态幸福。生态幸福的内容是丰富而深刻的,它以人与自然和谐为核心原则,把人的自由开放作为实现幸福生活的最高目标,同时强调尊重自然界的存在价值,主张人们在“绿色”的生产和生活中获得幸福并感受幸福。在其现实性上,当代人的生态幸福应该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人们应该去除传统的非生态的幸福观念,树立生态价值观,特别是树立具有生态合理性的生态需求观,把自己的需要建立在生态合理性基础之上;另一方面,社会提供能够满足广大民众幸福生活和持续发展的优良环境。生态幸福观是现实社会中广大民众对建构并实现生态的幸福生活所广泛持有的基本观点与总的看法,是一种符合生态合理性的新型的幸福价值理想和生活目标。建设生态的幸福生活,首先要构建合理的生态幸福观、确立实现生态幸福的价值理想和生活目标。

1.建构生态幸福观的前提是要拓展幸福的生态维度

幸福是与美好联系在一起的。一方面,幸福是一种美好的生活;另一方面,幸福是人们的主观感受和体验。人的幸福有着坚实的物质基础,这是人所共知的。但同时,人的幸福感受还受到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所流行的价值观即幸福观念的影响。自人类有文明以来,人们在追求幸福和感受幸福的过程中,形成了种种不同的幸福观。在各种幸福观中,盛行于工业社会的物质主义幸福观的影响最为深远。“工业社会所倡导的是,美好生活必须建立在快速发展的基础之上,如果没有高速的经济增长,就没有丰富的物质财富的积累,也就无法维持高消费的生活方式,从而也就无法使人产生幸福感。”但是,实际的情况却是,幸福并不仅仅意味着物质欲望的满足,物质生活的富足并不一定会给人们带来幸福的感受。

西方思想家最早认识到工业化时代物质主义或消费主义的价值观和幸福观给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带来的伤害。基于对工业文明时代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价值观破坏性后果的认识与反思,西方许多学者认为,人类要获得合乎人性的幸福感受、实现幸福生活,必须建立一种不同于工业文明时代的生态价值观和生态幸福观。以大卫·格里芬和小约翰·柯布为代表的建设性后现代主义,批判现代主义所推崇的理性工具主义、物质主义幸福观,提倡将人和所有生命的福祉作为首要的考量对象,希望建立能够成就每个个体幸福的伦理观。这一伦理观的基本原则是重建人类的自为责任,并在自为责任的带动下,共同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共处的人类福祉。以马尔库塞和莱易斯等人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则从社会和政府层面分析幸福社会与社会公正、环境正义、生产和消费之间的联系,提出了人类克服异化消费以及提升幸福感的图景和对策。他们指出,在当代,要实现真正的幸福生活,必须改变当前人类社会异化的生存方式和幸福方式,使人类的幸福追求、幸福标准、幸福手段和幸福成果都能够体现生态理念。这些思想家对工业主义、物质主义消费观和幸福观的批判以及对人类新的生态文明时代的生态幸福观的思考,虽然缺乏实践操作意义,但却有力地揭示了人类建设生态价值观、生态幸福观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拓展了幸福的生态内涵。

人类幸福与生态是正相关的。在当代,“着眼于人类长远的、持久的幸福生活理想,我们需要确立一种生态伦理和生态文明时代的新的理性思维形态——‘生态理性,并以此为新的基点,塑造现代人的‘生态信仰,建构能够真正体现现代人之生存之本真境界的‘生态幸福观”。在其现实性上,幸福是包括良好生态环境在内的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生活状态。因此用一种有效的伦理框架来应对当前的生态危机、破除当代“幸福悖论”,重建持久、均衡与愉悦的幸福感,是成就一种理想的生态幸福感的根本。对生态幸福的追求,包含、寄寓着当代民生幸福的深蕴、精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民生问题理论和实践转向的普遍的目标、方向和最终的落脚点。人们生态需求的满足所带来的幸福感应该成为衡量民生改善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指标。

2.建构生态幸福观的关键是确立生态价值观

生态幸福观的核心内容是新的生态价值观。这种新价值观要求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自然、社会和人“三位一体”的统一,实现经济与环境、与人的共赢发展。生态幸福观的确立需要我们在价值观上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改变。第一,在考虑自然时,我们不再像传统工业经济那样将土地和自然界看作是人类发展的“取料场”和“垃圾场”,将河流看作是人类发展的“自来水管”和“排污管”。人类也必定不能将自然界看作是仅仅可以利用的资源,而是要将其看作是需要维持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第二,在考虑科学技术时,我们不仅仅考虑科学技术对自然的开发能力,而且还要充分考虑它对生态系统的维系和修复能力,使之成为有益于生态和谐的生态技术。第三,在考虑人类自身的发展时,我们需要转变传统的以人为中心的与自然界相对立的思维方式,克服那种把人凌驾于自然之上的极端人类中心主义倾向,实现从人类与自然对立的工具理性思维方式向崇尚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理性思维方式的转变。endprint

生态价值观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应是统治与被统治、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而应是一种和谐共生、协调发展的关系,一种有着内在平等交流的生命关系。这种新价值观应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去看待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注重人与自然的整体利益和人类的长远利益,把人类长久生存的价值看作是最高的价值。人类在追求这一伟大理想的过程中,必然会自觉地与自然和谐共荣。新世纪以来,中国如火如荼地开展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不仅对贯注了生态和谐理念的新文明时代生态价值观、生态幸福观进行了理论建构,还从实践上开创了建设生态幸福生活的现实道路。近年来,全国上下正在大力推进“美丽中国”和“美丽乡村”建设,许多地方也开展了打造“生态幸福城市”和“生态幸福乡村”的活动,借助地方生态优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形成了惠民、安民、富民的“生态幸福新政”。“生态幸福新政”行动开启了中国人民普遍参与的、具有新的时代内容的生态幸福生活建设之路。

3.生态幸福的实质内容是提升国民幸福的“生态”指数

当前人们已经深刻认识到,经济发展只是手段,以物质、精神、政治与生态之间的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幸福才是最高目的。只有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才能最终实现人的高级阶段的幸福这一最高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生态幸福观所确立的价值理想和目标正是这“四大文明”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生态幸福观的确立需要把生态合理性融合到人类的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之中,确立生态物质幸福和生态精神幸福目标。在实践中,这种生态文明时代的新型幸福观可以通过提升国民幸福指数中的“生态”内容体现出来。所谓“幸福指数”,就是衡量幸福感受具体程度的主观指标数值。国际上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人们的幸福感受有着不同指标的评价标准。进入到新世纪,我们国家也有许多机构借鉴国际经验对我国国民幸福感受进行调查,并发布过多项国民“幸福指数”调查数据统计报告。这些调查统计报告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我国国民“幸福指数”变化的历史和现状。由“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发布的《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06)》调查显示,86%的公众都认同环境污染对现代人的健康造成了很大影响。这表明,当前人们已经深刻认识到,人类的“幸福指数”除传统的富裕物质生活因素外,还应该包括生态安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等多个方面。实现幸福的根基在于维持生命与健康,生命与健康的源头在于适宜的生存环境,其中自然环境的纯净和生态的平衡是根本。因此,当代人的幸福是包括良好生态环境在内的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生活状态。

事实上,构成人类幸福生活要素的许多东西,既不能完全通过货币购买到,也无法在工业化过程中生产出来。那种基于满足GDP增长和资本增值、满足无穷贪欲的消费的所谓“现代幸福生活”,实质上是一种加剧能源和环境危机的高消费、高能耗的生活。环境污染使人类生存环境遭到破坏,已经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和健康,又何谈人类的幸福生活?我们应重新审视社会经济总体发展与个体幸福感受之间的关系,将原来一味追求GDP转向更加多元的评价标准,用新的指标体系来衡量社会经济的发展,来反映经济增长的质量,反映经济增长过程中环境、生态和资源的代价。随着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意识的逐渐深入人心,目前人们已经基本认同生态环境指数是幸福指数的主要内容之一。有学者在对人类社会发展“高级阶段幸福”指数(以我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成果所占权重为例)进行计算分析后指出:“随着我国政府对生态问题的逐渐关注,我国近年也加大了对生态文明的建设,2006年比2005年生态文明的指数就增长了4.57%,远大于生态文明指数这几年的平均增长率。”这表明,随着生态环境破坏的日益加深,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生态环境优劣直接影响到幸福感受,生态环境优劣已经成为衡量当代人生活是否幸福的一项重要指标。由此,我们需要研究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生态幸福指数评价标准,以此来衡量生态幸福感,并以此推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人们生活幸福感的提升。

三、生态幸福观实现的现实路径

生态幸福观的实现,要求人们自觉抑制为求一己私利的物质贪欲,按照生态原则进行生产和消费,创建和谐美好的生态环境。生态幸福观实现的路径是多方面的,从个人来讲,需要每一个人加强生态道德修养,提升生态道德意识水平,养成生态文化自觉;从社会的角度来讲,需要一定的社会制度与社会机制作保障。

1.加强生态道德建设,引导公众养成生态文化自觉

建设生态的幸福生活,需要我们建设并遵循一定的生态道德规范,养成生态文化自觉。我们通常讲的道德,是指调整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简单地说,我们把这个道德的基本思想扩展到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中去,就形成了生态道德。当然,生态道德概念的定义是有着严密的理论逻辑推理过程的,生态道德建设也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工程。本文在这里做这种描述性的推论只是为了便于理解。生态道德要求人们自觉地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处理好在环境问题上的当代人的人际关系以及与后代人的“代际关系”。我们需要树立一种新的自我意识,在建立完善各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的同时,修正我们的环境观念。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大环境下,只有认真践行生态道德,养成生态文化自觉,才能够创造出幸福美满的人生。

目前,最为重要的是要加强生态道德建设研究,促进科学、合理的生态道德规范的制定,通过适当的渠道和方法教育引导全民生态道德建设水平的提高。通过建设科学的社会主义生态文化,引导人们在价值取向上从金钱、功利取向逐步转向社会的富足、健康与文明取向;在生产方式上,从产品导向转向功能导向,从矿物能源型转向可再生能源型,从资源掠夺型转向保育再生型;在消费行为方式上,从高能耗、高消费、“负影响”逐步向低能耗、适度消费、“正影响”过渡。生态道德教育和生态文化建设,能够有效推进全社会生态道德水平的提高,提升广大民众的生态意识,促进整个社会从过度追求“物”的现代化逐步向追求和谐“天人关系”的现代化转变。加强生态道德建设需要用法律和伦理来规范和推动公众通过积极的创造性行为去实践生态发展,实现生态幸福感的提升,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生态生产和生态消费的道德风尚,形成正确评价机制和舆论导向,促进政府、广大企业和全体公民遵循生态道德规范,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坚持和实践生态道德规范的行动中,感受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幸福。endprint

2.创建优美的生态环境,提升人们对所处环境满意程度的主观感受

良好和谐的自然环境能够给民众带来安全、舒适与惬意的幸福体验;相反,恶劣的自然环境则可能给公众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伤害,广大民众所感受到的只能是担忧、困扰与痛苦。环境质量关系到亿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们能够幸福生活的前提条件。和谐、健康的自然生态环境是实现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现实基础。自然界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活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我们需要倍加爱护和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规律。但是,整体来看,目前人们对保护环境与建设幸福生活之间的紧密关系的认识还存在不足,人们投入生态建设的行动力度还不够。目前,人们实现生态幸福生活还存在着巨大困难。一方面,由于人类对自然开发、利用和索取过度,超过了自然的承受能力,造成环境破坏和生态恶化,从而降低了民众的幸福感;另一方面,由于生产力水平还不够发达,难以抗拒频发的自然灾害,恶劣自然环境严重阻碍和束缚人们的行动,挤压人们的活动空间,甚至威胁人们的生存安全,从而减少了人们的幸福感。

当前,最为重要的是恢复环境生态,使自然生态良性发展。治标应先治本。当前,应该进一步深化生产方式的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两型社会”建设。面对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和环境污染日渐加重的严峻现实,我们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治理环境污染的力度,坚决禁止各种掠夺和破坏自然的做法,改变以破坏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采取坚决行动保护自然,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和谐。为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必须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的理念,主动采取针对性措施,不断增强国家和区域建设生态规划的应用性与可操作性。将万元GDP能耗、耕地保有量、污染排放量等指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齐飞。只有将当前全社会的污染指标和污染总量降下来,才能谈得上进行环境修复和恢复生态。生态环境保护与每一个人的生存和幸福息息相关,因此,每一个人都不是旁观者,都应该提升自己的生态文明意识水平,全员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

当然,保护环境并不是人类在自然面前无所作为。保护环境也包括通过人类实践使自然符合人性地发展,使自然把最美的一面展现给人类。因为自然并不会主动地与人类和谐一致。目前,我们国家还有许多穷山恶水没有整治,还有许多自然灾害没有降服。面对这些来自大自然的挑战,我们应充分利用人类文明成果,运用我们的智慧和力量,遏止和减轻恶劣环境对人类的影响,创造更加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的生态环境,使之为人类造福。国家和各级政府要加大自然灾害防治的资金投入,积极推进生产力的科学发展,减少自然灾害对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受。

3.教育引导公众生态化地生活和消费,升华幸福生活内涵

自工业革命以来,工业文明的确极大地提升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但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生活方式的重物质化已经让地球不堪重负。人们在消费主义的实践中最终并没有获得它所许诺的幸福,反而由于其带来的资源浪费、生态危机影响了生命质量,阻碍了美好生活的实现。在现实性上,人类社会要持续发展下去,就必须摒弃物质主义价值观,建立和维护“取之有度”和“用之有节”的生态伦常。“取之有度”是强调要加强资源保护,“慎用”自然资源,努力保护好自然资源。“用之有度”是强调做好资源利用工作,不浪费资源,使资源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

生态幸福追求的是一种“绿色生活”方式:简单实惠,质朴温暖,品质优雅,更加持续。“绿色生活”的核心是适度消费、减少因消费而造成的环境代价。“绿色生活”追求适度的生态消费。一方面,人类的消费行为要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实现“绿色”消费;另一方面,人类的消费活动要减少对自然界的压力,使消费的量和消费水平控制在一定的标准上,倡导适度消费。生态消费符合科学的“消费—幸福”观,因为环境的和谐、生态的平衡是人类最根本的福利。按照自然本性和谐地生活就是一种“善”的生活,这种“善”的生活将有助于人们产生幸福的感受和体验,获得幸福的满足感。

4.建设生态幸福社会,科学、合理地处理人与自然关系

生态幸福观的实现需要一定的社会基础与制度条件,能够提供这种社会基础和制度条件的必定是一种能够科学、合理处理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生态社会。生态社会的“成熟形式将是因生态的全人类性质和整个自然界的性质而形成的全球生态文明”,在生态社会中,“人类必须达到下述状态,即使其能够战胜造成威胁的生态灾难,能够创造有效的机制,以解决地球和宇宙的生态难题”。马克思曾对人类未来社会进行了展望,他所构想的未来理想社会实际上就是一个人与自然之间双向依赖、没有矛盾、和谐共生的“生态社会”。在马克思所构想的这一理想社会之中,追求实现人与自然对象之间“物质变换”的平衡性,其结果必定是人类社会生态型幸福的最终达成与实现。这种理想的社会不仅在于社会内部的平等、自由,而且在于甚至更重视社会作为一个整体与自然的和谐。这种生态社会的最终目标是消除盘剥人类同时又剥削自然的“资本的逻辑”,建立和谐与幸福的“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在这里,马克思明确主张“人的自然主义”与“自然的人道主义”的统一,并把两者的统一视为“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幸福的实现只能存在于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因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类幸福的基本条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则需要建设一种能够合理调节二者关系的合理的社会制度体制与社会机制。

社会主义制度关注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为合理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制度与机制。与资本主义制度相比较,社会主义制度是“亲生态”的社会制度,它为建设未来和谐幸福的生态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因为在“社会主义体制中,最大规模和最严重的破坏环境的根源将以一种自身显现出超越资本能力而不仅仅是反对其利益的方式被直接加以铲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建设,开创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构想为构建生态幸福社会描绘出一种美好的愿景。为实现这一美好愿景,需要继续扩大实施“生态幸福新政”,进一步加快生态社会主义建设进程。

总之,幸福生活不只在于丰衣足食,更在于碧水蓝天。人类的幸福感受与生态环境的好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当代人要建构的幸福是属于生态文明新时代的生态幸福。实现生态幸福,需要从个人与社会的两个层面建构和解决好生态需求和生态供给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进一步协调生态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各要素之间的持续、和谐关系。这样,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最终将会实现: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满目郁郁葱葱、一派欣欣向荣,人们神清气爽、身体健康,生态幸福指数自然会不断提升。

注释

①[美]约翰·贝拉米·福斯特:《生态危机与资本主义》,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85、128页。②朱成全、汪毅霖:《自由发展视野下幸福指数体系的构建》,《南京社会科学》2009年第11期。③④傅红春等:《满足与幸福的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5、22页。⑤赵奉军:《收入与幸福关系的经济学考察》,《财经研究》2004年第5期。⑥陈刚、李树:《管制、腐败与幸福——来自CGSS(2006)的经验证据》,《世界经济文汇》2013年第4期。⑦陈统奎:《核算幸福此其时》,《新民周刊》2006年第10期。⑧赵光瑞:《经济发展与幸福指数不同步值得警惕》,《中国改革报》2006年3月21日。⑨胡大源:《幸福在哪里?》,《中国经济周刊》2011年第2期。⑩韩民青:《论工业文明的本质》,《山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刘湘溶:《人与自然的道德话语》,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32页。袁祖让:《生态文化视野中生态理性与生态信仰的统一——现代人的“生态幸福观”何以可能》,《思想战线》2012年第2期。袁祖让:《以“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国民福祉普遍提升》,《陕西日报》2012年11月13日。孙秀艳:《公众关注环保:要关注更要参与》,《人民日报》2006年1月16日。孙洪敏、沈殿臣:《将国民幸福指数纳入政府绩效指标体系》,《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12期。宋希仁:《安宁:幸福与生态伦常》,《道德与文明》1996年第1期。[苏联]乌尔苏尔:《在通往信息——生态社会的道路上》,《世界哲学》1992年第3期。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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