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华北地区沁水县为例谈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
2016-04-08冀林强
山西建筑 2016年31期
冀 林 强
(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01)
以华北地区沁水县为例谈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
冀 林 强
(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01)
论述了乡村建设规划的意义,在解析浙江德清县乡村规划建设方案的基础上,从城乡体系、用地规划、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阐述了华北地区沁水县的规划建设策略,有利于实现城镇与乡村的统筹发展。
乡村,建设规划,城镇化,城乡体系
0 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是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国家,城乡统筹发展是我国一直在探索中的问题。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城镇化由快速发展向逐步稳定阶段过渡。在此背景下,2014年,住建部在全国范围选取浙江德清县、辽宁大洼县、广州增城县等开展县域乡村建设规划试点工作[1];2015年在《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又提出在2020年前尽快将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工作覆盖至全国范围。
另一方面,我国是一个多民族文化的国家,地域性的差异明显造就了南北方乡村生活方式的不同;另外,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发展,地域经济的差异也越来越大,在沿海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普遍高于中西部地区,造成乡村人均收入水平相差较大,也间接影响了村民的生活习性。多方面原因使得南北方、东西部乡村的分布肌理与风貌差异性较大。
鉴于此,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16年3月2日下发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11个县作为试点,沁水县为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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