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医院医保办发生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2016-04-07刘玉斌王玉兰秦晓斌施小涛万志敏刘莹
卷宗 2016年2期
关键词:医院
刘玉斌 王玉兰 秦晓斌 施小涛 万志敏 刘莹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也在不断的改革。2015年我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率在98%以上,但仍存在着统筹层次不高、保障水平低、医保种类多、管理部门不统一,以及醫院处于被动弱势地位等问题,给医院的医保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医院医保办是协调医保基金与患者需求的关键职能部门,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成败的执行者。医院是医、保、患三方关系的交汇点,由于其岗位与工作职能的特殊性,医院医保办成为最容易发生纠纷的部门,本文对我院2014年以来医保纠纷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对策。
1 医保纠纷产生的原因
1.1、2014年1月一2015年12月,我院共接诊住院医疗保险患者52228人次,其中发生纠纷30人次,原因见表1。
1.1.1、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 由于统筹层次、筹资标准的不同,不同保险险种会出台不一样的控制指标、支付标准、报销和审批报销流程等,即使是同一险种,不同地区也有不同的政策要求,这就给医院在内部宣传带来困难,除了要根据不同险种开展宣传外,还要结合不同地区的政策差异开展宣传,并且每年都有新的变化和调整,医护人员难掌握。医护人员的基本职责是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但面对错综复杂的医保政策,而且事关患者的切身利益,个别医护人员还存在着“病本位”的观念,还没有向“人本位”的治疗理念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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